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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明德与法制:治理权力真空导致的“边缘腐败”的思路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邓 强 日期:2013-03-29 10:45:01
  粗略地讲,“边缘腐败”是一种权力和道德控制末端的腐败,它常常似有似无、有意无意,融合于日常工作生活和人之常情中,表现轻微,但危害深重、病症顽固,治理难度很大。治理“边缘腐败”必须破除制度万能和道德崇拜两种误区,针对其生成机制,明明德与立法制两手并重,辨症施治。
 
  一、权力真空是导致“边缘腐败”趋于隐形化的根源
 
  相较于“隐性腐败”或“潜规则”等用语,“边缘腐败”看来好像更加具有社会学家定义的偏好。从基本定义来说,它努力的方向是在所有域权行使人的工作岗位和社会地位、公共权力和个体存在之间找到一个适当的点,防止公共权力在国家公职人员的社会单元个体生活中被移植、被复制,防止公权力的家族化、私有化。这有点类似于目前通用版本的经济学术语中的“帕累托最优”,就是具体国家公务人员的公务活动与日常生活的边际效益。归结起来就是:对于公务人员个体,力争既有利于促进工作,又能够舒心生活;对于域权监管,确保公共权力不被滥用,以免降低可行度和威慑力,巩固权力继续集中获得公众授权的基础。在此理论基础上讲,“边缘腐败”的提出具有社会解剖学的独特视角。
  “边缘腐败”研判考量的是具体到各类大小群体和个体之间的权力运用细节,以及其间那些很难严格界定其性质的习惯旧俗。中国目前吏治腐败问题扩大化的原因就在于,本就处于隐秘地带的腐败行为因为打着恢复传统人文伦理道德的旗帜,逐渐倾向于公开化、明朗化,它让“潜规则”大行其道演化成为熟视无睹的规矩和派头。比如,逢年过节的相互拜年请吃请喝,视察检查后下级对上级类似“冰敬”“炭敬”一般的土特产、过节费等“孝敬”意思,这类具体现象就是在人情往来的传统文化背景渲染下大肆进行的。
  当违法违规行为与文化传承挂钩之后,仿佛一切“擦边球”导致的具体现象都不是原则问题,都是可以被原谅的:因为讲亲情遵人伦,就可以对家族血缘关系人员予以“适当”照顾,让其在仕途上一马当先迅速成长,就可以在工程资金项目上“适当”倾斜,使其尽快摆脱生活窘迫状况,光宗耀祖;因为要传统、有人情,就必须延续优良习俗讲求师生门第和老乡地缘关系,时刻关照关心自己人,免得人情越来越淡,自己的后辈无人可以托付……至于吃饭喝酒打牌送礼之类,好像就更加上不了严格禁止的台面。
  “边缘腐败”本身已经体现出对公务人员及其职务关联后的社会日常生活影响力的控制力需要增强的信号。不过,很显然,基于传统人伦道德观念掩饰下的行为,在当前上级各方的严格要求和查处之下,在各类媒体尤其是网络传媒对于事件的即时传播下,域权暂时持有者要继续延续显性牟取私利的张狂举动是不可能的。于是,无论哪种因为权力影响而形成的腐败行为都变得更加低调含蓄不显摆,趋向于无声化、隐形化。这也就意味着,监管制度腐败之外的“边缘腐败”,操作难度愈发提高了。
  可以想见,当公开化的腐败成为过街老鼠之后,那些能够在夹缝中恣意顽固生长的,无疑只能是对于既有规章制度非常熟悉并且深谙“擦边球”之道,从而规避制度风险的人。所以,我们考察“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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