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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同级如何在相融与相斥中找到平衡点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吴明华 董 帆 日期:2013-01-25 09:07:14
  同级关系是领导关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级关系的协调,是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关系和谐及事业发展的基础。由于个性、素质、认识、利益、职务晋升等因素以及领导工作安排不周、制度不健全不合理、各自下属之间的利益和心理纷争、各种意外事件的诱发等因素的影响,同级之间的排斥性会增强,产生诸多消极影响甚至严重后果。但从另一方面来讲,同级之间存在适当程度的排斥是一个组织客观存在的正常现象,只要正确对待,应对得当,在相斥中力求相融,在相融中适度相斥,找到相融相斥的平衡点,就可以维系组织内部的平衡,实现组织的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为此,应当把握好相融相斥的辩证关系。
  一、适度相斥
  一是在原则问题上应当相斥。组织机构、部门、单位都在执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工作任务,实现既定目标。在此过程中,同级之间由于对方针政策的理解不同、认知不同、所处的位置不同、分管的领域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与自己的切身利益相关度不同,而造成解决问题的方案不同、方法不同,这是很正常的,应当尽力协调彼此观点。但是,如果涉及原则问题,就应该做到“道不同不相为谋”,就应当直截了当地提出不同意见和建议,甚至可以直接向正职表达,而不能一团和气,当老好人,以免对工作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是在分工受扰时适当相斥。在单位、部门内部,同级之间都有自己的分工和职责,一般情况下都是直接对上级正职负责,不愿意其他同级插手干预自己分管的事情,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个别同级会越过权限,干预或插手他人分管的人与事,使内部人员无所适从,造成政出多门、多头领导,从而影响工作。对此,在一定场合、一定范围内领导干部要适当做出反应,并予以制止。当然,遇到任务交叉需要彼此配合时,在特定阶段要加强沟通交流,达成共识,共同把任务完成好。但这也只能作为个案处理,不能形成惯例。
  三是在行事风格上可以相斥。同级之间因文化背景不同、性格不同、工作经历不同、分管工作不同,其行事风格也就有所不同,如有的人喜欢直来直去、大刀阔斧,有的人喜欢含蓄深沉、润物无声,但其目的都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实现目标。因此,对同级的行事风格没有统一标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自己的特色和独立性,不用看人眼色,也不必东施效颦。这样既坚持自己的风格,又能赢得他人的尊重。
  四是在遭遇小人时必须相斥。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在同级之间也是如此,有光明磊落的人,也有心理阴暗的人;有专注于事业的人,也有以权谋私的人;有堂堂正正的人,也有专门使阴谋诡计、挑拨离间打小报告、制造内部矛盾的人。面对这种情况,必须使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说明事实真相、伸张正义,使同级中这些小人的嚣张气焰有所收敛,通过相斥乃至痛斥达到弘扬正气的目的。
  五是在奖惩不公时敢于相斥。同级之间平时基本上可以和平共处,但在面临自己及下属利益、职务晋升、问责、论功行赏或意外事件发生时,就会引起相互猜忌或纷争,这时就必须冷静观察,沉着应对,有理有节地发出自己的声音,争得自己应该得到的合法权益,机智灵活地避免自己不应当承担的责任。通过这种行为,保持组织机构的稳定和安全,维护自己在本单位的威信和人气,切不可让人有哀其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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