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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防范由“既得利益者”蜕变为“既得利益集团”的思路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牛余庆 日期:2012-07-11 09:02:29

  既得利益是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等领域的研究者近年来关注较多的一个问题。既得利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是指一切已经获得的既有利益,狭义是指借助于公共权力谋取私人或部门的特殊的、非正常的或不正当的利益。现在通常采用狭义解释。事实上,在社会转型、体制转换时期,总有一部分人成为既得利益者,其中也包括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既得利益集团是指对公共资源享有支配权的特定群体或社会阶层,为了共有的特殊利益而结成的利益共同体。其目的与我们党的宗旨背道而驰,是进一步改革的最大障碍。因此,我们党一再声明“党内决不允许出现既得利益集团”,如何防范领导干部由广义的既得利益者蜕变为狭义的既得利益集团,就成为我们当前必须严肃对待并认真研究的课题。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党内既得利益集团的本质与危害,始终牢记“党内决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的警告,为防止形成既得利益集团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我们先来区分利益集团、分利集团、既得利益集团几个概念。
  关于利益集团的概念。西方学者对利益集团进行较规范的学术研究已经有100多年了,其中美国学者居多,而詹姆斯·麦迪逊被公认为研究利益集团问题的“第一个重要的美国理论家”,他从现象的角度分析利益集团,认为利益集团是为某种共同利益所驱使而联合起来的一些公民,不管他们占全部公民的多数或少数,而他们的利益是损害公民的权利或社会的永久的和总的利益的。阿尔蒙德认为,它是因兴趣或利益而联系在一起,并意识到利益集团可能本身就是集团成员为开展持久的活动而组织的,也可能只反映了成员们偶尔参与的活动。戴维·杜鲁门以“中性的态度”把利益集团定义为在一种或几种共同的态度基础上,为了建立、维护或提升具有共同态度的行为方式的集团。著名的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概括诸多学者的观点认为:“致力于影响国家政策方向的组织,它们自身并不图谋组织政府。”国内学者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对利益集团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王沪宁从组织本意视角,认为利益集团就是在政治共同体中具有特殊利益的团体,它们力图通过自己的活动来实现自己的特殊利益。王浦劬从政治利益视角进行概括,认为利益集团是具有特定利益的人们为实现共同的目的结合而成的一个社会集团。毛寿龙从政治生活的角度界定利益集团,认为利益集团是人们为了通过影响政府决策而维护共同的利益或实现其共同的主张而结成的集团。杨光斌、李月军强调利益集团在政治过程中的角色、行动策略及影响,将其定义为基于共同利益或态度而组织起来的、在政治过程中进行利益表达的行动性群体。将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概括起来,笔者认为利益集团是指基于共同利益的人们试图通过影响公共政策来提高或促进集团内部的共同利益的集合体。正如麦迪逊所说,利益集团存在的原因,深深植根于人的利益追求的本性之中,利益集团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
  分利集团这一概念是由著名学者曼库尔·奥尔森提出来的。他提出所谓分利集团,就是以重新分配收入为目的的社会组织,就是在国家总体利益中为本集团争取更大更多份额而采取集体行动的利益集团,也可称为特殊利益集团。分利集团只是利益集团的一种,并非所有利益集团都是分利集团。在奥尔森看来,分利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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