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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社会转型期公共权力配置短缺的经济机制探析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张家强 闵克勤 日期:2011-01-13 11:00:12

  十七大以来,民生问题成为我国社会的一大热点。温家宝总理说:“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要求,是人民政府的基本职责。”将民生问题当做执政治国的根本问题,是我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坚持政府公正原则的重要体现。这一执政理念,同样符合社会转型期公共权力配置的经济学法则,在改善现行公共权力运行短缺、提高公共权力运行效率方面,也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社会转型期公共权力运行短缺的经济本质界定

  短缺经济理论是非均衡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奈在其著作《短缺经济学》中,对社会主义的短缺经济理论进行了全面的阐述。他认为,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短缺经济是一种长期现象,其产生的真正原因是由于政府对企业的大量行政干预而结成的“父爱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企业的预算约束软化。要消除短缺,必须从体制改革入手,改变国家与企业间的“父爱关系”,赋予企业真正的经营自主权。

  社会转型期公共权力运行短缺问题的提出,是笔者将经济学理论尤其是非均衡理论引入公共权力运行中并结合社会转型期的社会背景特点进行分析的尝试。因为公共权力的运行,从某种程度来说具备了一些可以用经济学分析的基本属性。

  (一)公共权力运行具有经营性。经营即筹划营谋。确切地说,是指个人或团体为了实现某些特定的目的,运用某种权力使某些有形或无形的物质发生运动,从而获得某种结果的人类最基本的活动。在此过程中,权力作为一种经营手段出现,是整个经营活动中所不可缺少的。从此角度来看,公共权力的运行就具有了经营的属性。公共权力运行的经营性是指公共权力可以作为一种手段由其行使者对权力的接受者进行经营,使其发生一定的变化运动,从而实现对所掌握的资源的最优配置。

  (二)公共权力具有稀缺性。稀缺性是用经济学眼光来衡量公共权力运行所得出的又一特性。从公共权力主体渊源来看,公共权力来源于全体公众。为了构建更好的社会秩序,提高生产、生活的专业化水准,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公众同意成立政府。然而由政治体制决定,政府公共权力直接行使者只能是部分人。从理论上说,政府内公共职位的数量在任何条件下与公众的总量相比总是稀缺的,即存在着公共职位公众所有与部分人代理的矛盾。

  (三)公共权力的运行中存在着特殊的委托—代理关系。公共权力来源于公众,它的出现是为了维护公众的共同利益。为此,作为公共权力所有者的公众,把自己的部分自由权力交出去就形成了公共权力。在公共权力的运行过程中,公众首先和国家及中央政府形成第一层委托—代理关系,中央政府按照一定的组织体制和原则,以组织和法律的形式将公共权力按照职能以及地域差别委托给地方各级政府和中央政府各部门去行使,这样在他们之间,就形成了第二层委托—代理关系。按照这样的思路,再形成下一层的委托—代理关系……这样,具体到某一权力行使者,就是通过公众和政府间层层委托—代理关系,将自己的意志加于社会公众,实现对社会公共领域的管理。

  所谓社会转型期公共权力运行短缺的经济本质,是指在社会转型的现实环境下,将公共权力看做一种稀缺资源,在用短缺经济理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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