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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党的生命”论断的演进历程、内在逻辑与现实启示/范根平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范根平 日期:2023-08-23 17:50:18
的存在及命运起到直接的决定作用。
  随着解放战争顺利推进,解放区迅速扩大。但是由于党缺乏新解放区和城市工作经验,加之部分干部滋长了骄傲情绪,各解放区在土地改革、工商业政策、统一战线和整党整军等实际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左”的“急切病”,甚至有的发展为严重的冒险主义倾向,给党和军队事业健康发展造成了极大威胁。这时,增强全党的政策和策略观念,保证党的正确路线贯彻落实,便成为摆在党中央面前头等重要的任务。1948年3月,在中共中央从陕北延安移驻西柏坡前夕,毛泽东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党的生命”的概念。在为转发西北野战军前委的电报写的批语中,毛泽东指出,不注重政策和策略的教育而让单纯的军事观点在党和军队中占据统治地位,是偏离了党的路线的极端严重的现象,应当立即加以检讨,“须知政策与策略是我党我军的生命”[4]。同日,毛泽东在为中央起草的《关于情况的通报》中再次强调:“只有党的政策和策略全部走上正轨,中国革命才有胜利的可能。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5]至此,“党的生命”开始作为一种固定表达正式进入党的话语体系。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的生命”论断的拓展与调适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意味着“我们党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一个领导人民掌握着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6]282,开启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征程。与此相适应,“党的生命”也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
  1951年6月,邓小平在《永远记取党的斗争经验和教训》的报告中指出:“联系群众是我党的生命。”[7]1953年底“高饶事件”以后,党中央觉察到加强党内团结、提升中央权威的紧迫性。在毛泽东的建议下,1954年召开的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明确指出,“党的团结是党的生命,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8],并对党的高级干部的言行从正反两方面进行规定。后来,中共八大不仅将“党的团结和统一,是党的生命,是党的力量的所在”写入党章,而且首次将“维护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统一”规定为党员的十项基本义务之一,强调这是“每一个党员的神圣职责”。作为党全面执政后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共八大将“党的团结和统一”明确为“党的生命”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指向性,直接反映了“高饶事件”后党中央对自身建设的忧患意识和清醒认知,在全党产生了深远的教育和警示意义。
  遗憾的是,党的八大的正确路线在实践中并未得到很好的贯彻。1959年8月,在江西庐山召开的八届八中全会通过了《为保卫党的总路线、反对右倾机会主义而奋斗》的决议,指出“保卫党的路线,保卫党的团结,就是保卫党的生命,保卫我国的伟大社会主义事业”,强调“这是每个党员尤其是高级干部的神圣职责,不容许任何动摇”。[9]将“总路线”和“党的团结”一道提至“党的生命”的高度,虽然反映出党和人民希望迅速摆脱贫穷落后的面貌的愿望,但通过大规模的政治运动发展生产,不可避免地带有浓厚的“左”的色彩,在实践中则表现为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严重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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