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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基层治理的内卷化趋势及其生成逻辑与消解措施/曲 艺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曲 艺 日期:2022-01-25 17:19:19
多元目标叠加。基层治理的目标看似都是服务民众而绝对一致,但具体分工却截然不同,至少在具体事件处理过程想要实现的首要目的存在差异。[4]以城镇社区为例,以党政部门为首的基层政府在治理中的首要目的即弱化矛盾、提升民众满意度而避免群体性事件,维稳是行动的首要目的。居委会作为与民众直接对接的治理方,则往往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希望尽可能减少自我应对、回应的难度,并不愿意破坏秩序规则而创新管理方式;以社区规划师为代表的服务方则意在完成自我本职工作,不愿涉及利益分配;还有部分群体则秉持无所谓的态度对待公共事务。这就使得基层治理的目标在短时间内很难真正统一,而减少事务处理过程中的矛盾以减轻自身担责压力的愿望却存在统一性。治理过程中不惜牺牲效率速度以换取和睦安稳、运行有序事实上是一种理性选择,却缺乏一定的担责精神和奉献态度。
  3.多类制度叠加。当前,随着制度体系的日渐完善,针对不同领域相关事务处理的指导意见或规范条例纷纷出台,带来了治理流程的日渐规范,使社区治理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制度体系的日渐完善、制度内容的不断叠加,也导致社区治理的科层化倾向。[5]其首要表现即形式化内容的增多以及请示、申请过程的拉长。源于制度的保障效应也同时加剧了行为的约束效力,使行动者无可逃避地陷入纵横交错的制度网络之中。这就必然导致各治理主体在行动中更加谨慎、细致甚至小心翼翼,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触及了制度的边界。
  4.多方权利叠加。伴随公民法治观念、权力概念的不断强化,其已然认识到自我在基层治理中的中心主体地位,更强烈地要求自我权利得到充分维护与保障,任何有损个人权利的行为都将引致强烈反对与对抗。权利的日渐显性化、可运用与可操作化使各治理主体必须充分尊重个人意志与偏好,充分考量不同群体的反应与意见,尽可能减少矛盾摩擦。这就在无形中加大了基层工作的风险系数,避责心理下各治理主体将优先考虑和睦局面与平稳秩序,力求以细致严谨的处理流程争取最大范围的支持与认同,不惜牺牲创新优势与效率提升。
  三、基层治理内卷化趋势的消解措施
  基层治理内卷化趋势的消解,落到实处就是要在规范过程、科学管理的同时提升速度,做到满意度与效率性两手抓、两手硬,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善治目标。这就需要从理念认知、体系架构和行为创新多层面入手,提升个人能动性和担责力。
  1.改变“不出事”理念。基层治理主体在参与治理过程中,不能以“息事宁人”为首要目标,不能一味牺牲时间、资源与精力来换取治理过程的相对稳定。基层政府应该首先做好职责定位,避免权力向社会的过度延伸。因为这并不利于基层组织自治,也容易使居委会在管理社区的过程中形成路径依赖。基层政府的主要职责即提供治理的制度框架并进行外部监督,加强对公共政策的调整,从制度上减少问题出现的空间。同时,规范治理行为实施却不干预具体流程与方式方法。居委会在资源、人力有限的实际情况下,应善于动员社会组织、居民群体相互配合,做好协调者与执行者。需要强调的是,在治理过程中某一措施策略的广泛社会认同固然是其顺畅推进的前提,但不能苛求得到所有个体的肯定与支持。居委会在治理过程中应先纠正那些过度强调自身利益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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