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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任期制下领导干部 “快绩”追求与“慢绩”坚守的原则探析/李文学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李文学 日期:2021-03-22 09:17:01
明确了领导干部利益动机正当的基础上,还需要明确领导干部选择快速产出或缓慢输出的依据是基于对现实情况的科学论证,还是基于自我主观认知。因为从客观角度讲,领导干部选择的政绩实现方式,应当是基于现实情况和组织客观需求做出的。但现实中,有些领导干部由于能力有限、信息获取不足,很容易在信息不对称和认知不精准的情况下,做出基于个人主观经验认知的决定。不可否认,领导干部的经验对政绩实现方式选择具有相当的参考作用,但经验并不能取代现实复杂情况,更何况基于过去经验判断的决定,存在偏离实际需求的重大风险。因此,对领导干部来说,经验参考不可或缺,并且是应当重点利用和借鉴的方面,但经验不能取代客观事实,更不能在缺乏严格论证的情况下,成为决定政绩实现方式的依据。鉴于此,领导干部应当将客观需求作为选择政绩实现方式的重要原则予以遵从。
  (三)长期效益与短期利好
  尽管任期制实施影响了领导干部政绩实现方式的选择,但作为公共利益实现主体和利益增值的公共组织,仍旧需要做好公共利益长期可持续发展与短期效益输出的结合工作。这实际上也就要求领导干部在选择实现政绩目标具体形式时,不仅要考量短期内的政绩产出和效益输出,更要思考政绩实现方式对长期范围内公共利益的影响。公共利益作为公共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追求,是保障组织持续运行和人民生活改善的基础,无论领导干部以哪种方式实现政绩产出,都是公共利益实现和增值的过程。因此,领导干部在选择政绩实现方式时,既要考虑短期效益,也要思考长远影响和公共利益实现的持续性,也就是要做好长远效益与短期利好的科学结合,既不能单纯地以获得短期利好为追求而选择政绩实现方式,也不能将政绩产出的战线拉得过长。外部环境和组织需求始终都处在频繁和快速变化中,过于长远的政绩实现规划极有可能在时间限度上发生变化,难以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在选择政绩实现方式时处理好长期效益输出稳定和短期利好获得的关系与组合方式。
  三、任期制下领导干部平衡“快绩”与“慢绩”的原则
  (一)宜快则快、宜慢则慢
  任期制下不同领导干部实现政绩的欲望和诉求存在差异性,导致其选择了不同的政绩实现方式。但实际上对于相同类型的工作,领导干部实现政绩的方式应当是类似的,也即不存在快慢的区分,应当保持相对类似的速度和方式。由此可见,实现承载公共利益和价值的政绩的方式并不是由领导干部决定的,而是由具体的工作内容和组织目标所决定的。之所以会在实践中出现领导干部政绩实现方式差异,是领导干部主观理念作用的结果。因为领导干部作为组织工作部署的核心,具有选择何种方式处理问题的权力,因此,要有效地平衡和处理好领导干部对“快绩”和“慢绩”的追求,防止领导干部盲目追求政绩产出而忽视客观实际,造成资源浪费和公共利益受损,也是为了预防部分领导干部以追求“慢绩”为借口磨洋工。也就是说,政绩实现速度和方式要依据实际任务和具体情境去选择,宜快则快、宜慢则慢,切不可为了积累晋升资本而盲目追求快速产出,也不可为了保护自我利益而消极怠慢。领导干部必须将具体问题具体讨论具体解决作为政绩产出的基本理念予以贯彻,坚持结合实际情景和现实诉求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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