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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任期制下领导干部消极腐败的逻辑与防治之策/杨尚昆 葛宏翔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杨尚昆 葛宏翔
日期:2021-02-08 16:09:48
慢作为等消极思想便会受到冲击,其积极性、主动性会自然重启,内源性动力复苏,干劲也会大大增强。
2.完善任期内监督制度体系建设。党要管党,防患未然。要适时清除乱象,监督必不可少。监督是消除任期内领导干部消极腐败现象的重要抓手。监督行为的落实和监督效果的显现取决于监督制度体系的完备程度和贯彻力度。其一,要特别重视组织监督。纪委作为监督的执行主体,要切实负起责任,对于任期内领导干部的惯性和惰性、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消极腐败问题不能听之任之、纵容蔓延,更不能视而不见、隐而不发,要加大明察暗访和公开曝光力度,给予其严格监管并督促整改。其二,要狠抓过程关,严把结果关,充分重视过程监督和结果监督。要对任期内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责任、目标、步骤、实施方法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偏纠错,将消极腐败消灭在萌芽状态。结果监督是对于过程监督的延续深化和定性结论。领导干部在其任期内履职的成果是否符合预期,有无弄虚作假浮夸瞒报,结果监督的检验核查是关键环节。其三,不能忽视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任期内领导干部的履职成效最终取决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要注意调查研究、搜集社情民意,将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的责任目标张榜公示或在网络上公示,对于履职结果要主动举办社会听证会进行广泛论证,并积极开展民意测评活动(发放调查问卷、家庭走访等),对于民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整理汇总,及时回应并妥善解决。
3.建立科学实用的任期内领导干部考核制度。考核是衡量任期内领导干部政绩功效的重要手段与标尺。考核制度的建立要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对标任期内领导干部的目标责任状,凸显其严密性和实操性。其一,考核指标体系的制定要严谨。考核应围绕德、能、勤、绩、廉五项核心指标展开,合理配置其分值,进行具体细化和量化,以便科学操作,必要时可请专家或资深人士论证其可行性。其二,考核过程要公正公开透明。考核由上级纪委、组织部等部门组织,可以专项工作的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也可分阶段进行。其过程要适度开放,由单位内部系统代表和外围群众代表共同监督,给予当事人充分的个人展示与答辩机会,必要时可全程录像,以备查证。其三,考核结果要公示。考核结果当场出炉便要当众公布,还要面向单位内部和社会公众进行张榜公示或网络公示,主动接受阳光监督。其四,考核奖惩要到位。奖惩方案要设计完善,奖惩措施要合情合理,要彰显出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退的进退观。建议实施任期内领导干部辞职、免职等退出制度。对于一些在任期内无所作为、影响恶劣等的消极腐败行为较多、问题突出的领导干部,要通过程序进行罢免或责令辞职,以终结其政治生命。此外,考核奖惩方案还要紧密结合官员退休制度。官员退休不能仅以任职届满、官阶高低等做简单安排,理应根据其他相关条件进行充分考量。譬如,对于领导干部退休之后的福利待遇要认真参照其任期内的施政偏颇、政绩大小、政治声誉、社会贡献、历史遗留问题、资源浪费程度以及群众满意度等,还可创设廉政奖励基金,形成倒逼机制和激励机制,以扎实推进考核制度建设。
参考文献:
[1]程同顺,史猛.以数据民主破解消极腐败[J].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20(3):9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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