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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官场位差结构下权力运行模式与反思/庄 飞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庄 飞 日期:2020-12-04 14:18:30
式。当官僚领会、理解到位差结构时,他们也会知晓自身是处于上位还是下位,能够预测权力运行和权力指向所产生的可能性影响,并且主动将位差结构转变为自身与其他官僚的忠诚、信任、道德等关系,形成官僚场域内自发的道德体系。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道德、忠诚、义务等是指向上级的,即级别越高的领导干部越能够代表官场权威,形成了从上级官僚到下级官僚之间的结构性权力关系。默会这一态势意味着位差结构下的权力运行已成为官场中的一种内在逻辑与氛围,单个官僚是无法与其抗衡的,要想在官僚场域内生存就要去适应这种氛围,就要主动默会,成为权力运行的主体或客体,这就是位差结构下权力运行的基础。
  (二)官场位差结构下权力运行的反思性认知
  官场中存在着支配与被支配关系,并由此产生位差结构,在这种结构中,官僚运用权力进行资本运作,并实现着上位与下位之间的相互转换,这就是中国官僚制的基本形态与实践内容。
  位差结构下的权力运行在中国官僚场域中是无处不在的,它影响着官场的每个角落,影响着官场中的每个人,而绝大部分官僚也都默会这种权力运行方式,并且期望能够借助这种方式为自身营利,增强自身权力行使的正当性。上文中已经有所论述,正当并不等于合法,这种正当性是带有较为明显的功利主义色彩的,而不是基于公共价值基础上的正当性或者合法性。那么,位差结构下的权力运行是一种负面行为吗?对此,我们也不能草率地给出肯定的答案。权力运行本身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不能简单地将位差结构下的权力运行视为对中国政治的破坏和阻碍。位差结构下的权力运行能够得到相对普遍的认可,说明其存在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位差结构深度镶嵌于中国官场之中,从侧面展示出官僚价值追求与官僚制等级观念和等级机制的冲突,当个体无法与整个组织相对抗时,位差结构及其下的权力运行也就成为一种变通。
  本文并不是对官场位差结构下的权力运行持赞同、肯定的态度,只是相对客观地对中国官僚制的现实状态进行分析与描述,是对复杂官僚场域的一种结构性把握。我们要认识到位差结构下权力运行既是时代的产物又是人性的产物,它有合理性,但也存在破坏制度的弊端。规范位差结构,消除其负面影响,最为关键的还是要完善制度设计、加强制度规范,促进官僚个人价值追求与官僚组织整体追求的一致性,至于如何规范、如何完善,则是后续研究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牛余庆.上下级“心理位差”的形成机理及其矫治[J].领导科学,2012(33):9-10.
  [2]马晓星.权力之善与权力合法性的内在契合向度[J].领导科学,2018(15):21.
 
  责任编辑 介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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