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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民意“注水”现象及其防范策略/刘秀华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刘秀华 日期:2019-12-10 11:57:19
风未得到根治。在考核中,监管者多是强调结果而忽视过程、重数据报表而轻实际反响、在意形式的完整合规却忽略具体的推进行为,以致部分领导干部可以投机取巧地将工作重点置于形式的完整完美,不遗余力地做表面工作,而层层转嫁具体的责任负担、工作任务,待至上级考察考核时找部分“演员”充当基层民众,只说好话、只讲领导想听之话;呈交业绩报告时更是虚构、美化民众意愿进行交差即可,至于民众的真实想法和态度,其往往既不愿听更感觉无益于业绩改善而不去费心了解。长此以往,民意就会异化为装点“门面”的工具,空有其表而无实际意义,各种形式的“注水”也就成为必然之举。
  (四)沟通不足之现实
  真实的民意应该来自大范围调查基础上的民众意见反馈与整合,是充分沟通、深度互动下群众态度、想法的真实表达。当下部分领导干部之所以敢对民意“注水”,正是在于上下级间缺乏充分的信息交流渠道。一是上级领导者很难在有限时间内迅速掌握大部分群众的真实想法,以致其只能通过主观臆造而进行“补充”,营造出广泛调查的假象。二是因为彼此信息的不对称,领导者知晓自我即使代表民众进行意见反馈,也很难被上级或群众发现,交流不足的现实境况给予了其相当的自主操作空间,以致“注水”民意时可以毫无顾忌、肆无忌惮。
  三、根治民意“注水”现象的策略方法
  (一)完善公众参与治理的渠道,确保民众“可发言”
  创新治理机制既在于实现管控效力的提升,更力求治理方式的民主化、规范化、法治化。[2]越是能贴近民生、倾听民意,越是能为民众所认可与接受,也就越能提升政府形象、治理效果。这也就意味着,要倾听民声、杜绝民意被“注水”,首要一步即在于实现民众意愿、态度的顺畅表达,使其可以切实参与到政府相关事务的治理中。首先,应持续拓展公民权利,在规范制度规则的前提下,提高公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度,可通过完善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内的各项民主制度,确保公民参政议政权利落到实处。其次,通过扩展民众参政议政路径进一步夯实民主制度,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动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和制度化发展,以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而确保民众“可以发言”。再次,为避免上级领导者的主观臆造和肆意蒙蔽,还应强化对公共权力的制约,通过构建合理、科学、严格的权力运行机制,督促领导者谨慎用权、合理用权,以治理过程的透明化、公开化确保政府转变成法治政府,实现国家权力服务于社会成员的共同意志,政府权威从属于体现人民共同意愿的法制权威,保证人民当家做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之中。
  (二)健全组织制度体系,确保民众“能发言”
  夯实民主制度以拓展民众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的渠道路径,可以保障民众真实发声,但如何才能真正实现意见、态度的及时反馈,仍需要进一步落实到沟通方式、交流方法的创新扩展之上。这也就意味着,治理民意“注水”现象需要通过完善上下级沟通渠道而弱化彼此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这不是简单的平台建设问题,必须上升至组织制度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一是认识到部分领导干部缺乏支持民众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的动力与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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