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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西方公正观的主要内涵与借鉴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豆勇超 日期:2019-10-09 11:17:24
更加注重个体的自由平等。西方社会对公正观的探讨更多是从社会契约的角度来展开的,公正被视为不侵害其他个体的基本权利。英国政治哲学家洛克从天赋人权的观念出发,试图证明国家制度的合法性是建立在个体之间彼此签订的契约之上的,个体之所以愿意牺牲部分权利而服从国家制度,是因为这样能够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基本权利。由此得出,国家制度成立的前提就是保护个体的基本权利,公正就是不侵害其他个体的权利。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两个基本原则:一是不侵害其他个体的自然权利(如自由、生命和财产等);二是个体均等拥有可供分配的物品。这两个基本原则最终可归结到物品的所有权上,没有物品的所有权,公正就会变成一句空话。洛克关于公正的思想,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公平原则这个前提。与洛克强调公正维护个体的基本权利不同,以休谟、穆勒为代表的功利主义者,则把公平视为维护“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从而突破了狭隘的公正观。休谟从经验论出发,阐发了自己的公正观,即不侵害其他个体的财产权,公正的最终目的是维护社会利益,实现公正需要人们的合作。穆勒在继承休谟公正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公正即不侵害其他个体的正当权利,现实中的公正大多反映的是统治阶层的利益,实现公正的途径就是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出发点。
  3.公正即制度。在现当代资本主义阶段,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深入,资本主义私有制使生产资料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社会两极分化日趋严重,不公正问题日益凸显。政府开始频繁干预社会,担当起维护公平、协调利益不平衡的任务。在这种背景下,罗尔斯从洛克等人的社会契约论出发,指出契约论的核心在于权利平等,公正是“社会制度的首要德性”,实现制度公正必须遵循两条基本原则:一是保证个体的基本权利,如自由、平等;二是平衡所保障的权利,即分配公平、差别原则。罗尔斯认为,在两条基本原则中,最根本的就是第一条原则,能够保障第一条原则实现的社会才是公正的社会。罗尔斯的第二条关于公正的差别原则,即对最少受益者进行补偿的原则,激起了诺齐克的强烈批判。诺齐克从肯定个体的天赋及其因天赋所获得的所有权出发,批评罗尔斯的差别原则侵犯了个体的所有权,这种行为是不公正的。诺齐克的这种观点忽略了个体以及个体因天赋获得所有权的社会条件。
  (二)西方公正观演进的基本逻辑
  1.由伦理维度向权利制度维度转变。西方社会关于公正内涵的探讨,经历了由伦理政治向法治政治转变的基本逻辑。古希腊时期的学者把公正视为一种德性,认为拥有公正这种德性,人和城邦则处于和谐之中。公正的这种内涵界定多是从伦理学的角度展开的。到了近现代,由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在政治上普遍比较注重个体的平等权利,而实现个体的平等权利则必须有制度的保障,从而使公正观的内涵由伦理维度转向权利和制度维度。
  2.由过程公正向结果公正转变。西方公正观内涵由伦理维度向权利和制度维度的转变是与市场经济分不开的。市场经济蕴含着平等性、竞争性、自发性等特征,而平等性则意味着参与市场经济的主体拥有进出、交易、机会实现的平等权。这就意味着,每个参与其中的个体不仅在起点拥有公正,而且在参与的过程中也拥有公正,即起点公正和过程公正。在市场经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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