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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从“小官巨腐”探防治权力寻租之道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井桂珍 日期:2019-08-28 17:04:17
干部依然可以肆无忌惮地贪赃枉法,少数基层干部甚至敢公然以私刻相关单位印章、伪造领导签字、伪造相关虚假票据、虚列支出等非法手段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惠民专项资金,成为在群众“眼皮”底下的违法违纪者。
  二、“小官”也能“巨腐”的权力寻租之道
  (一)便利的财富侵占渠道
  基层事务错综复杂、细小烦琐,看似干部手中并无大权,只是对上级所下达政令推进和执行,但由于其服务对象的广泛性,上级监管者很难事无巨细地一一核实,这就给予其相当的自主裁决空间,虽然每一次的用权范围有限,可逐一叠加就具有不容忽视的影响效力。另外,从基层干部的具体事务来看,其往往直接与资源、财物接触,无论是上级所拨款项的发放,还是基础生产资源的采购,以及专项资金的使用,都需要基层干部逐一审核、批复,虽然上级明确要求拨付给群众,但何时拨付、每人拨付多少、需要满足何种具体条件,都需要基层干部进行再把握。现实中,不少基层干部正是借助自身与生产要素直接接触这一便利条件,在价格上大做文章,凭借权力的非正常介入而打破正常市场秩序,低买高卖大肆敛财。在上级看来,其所从事具体的事务正是必须完成的指令任务,程序上也合乎规矩并无不妥,即使过程中稍有延缓或矛盾也属正常,如此也就自然放松了监管力度。可以说,与财政资金、生产要素等物质资源的直接接触和管理,给予了基层干部更为便捷的操控机会,其虽然很难凭借一次干预操作就巨额获利,但长期的蚕食使得“小官巨腐”成为可能,严重损害了民众与组织利益。
  (二)隐形的敛财空间
  为何基层干部可以长期敛财而不被发现?一个直接原因正是在于部分监管者的错误认知,即完全将职位高低与贪腐风险相挂钩,主观认为位高权重者才是权力围猎的主要对象,才有“资本”进行权钱置换,基层“小官”人微言轻,更不掌握决策权,自然无须耗费过多精力进行监管,有时甚至还认为过度的监管反而容易引致一线干部自主性不足。但事实上,基层干部的巨大敛财空间并不来自个人的权限,而是来自工作的具体内容。正如上述分析所言,基层干部虽然不是最终的决策者,却是直接的操作者,资金何时审批、审批多少、对谁审批,必须由基层干部说了算;所拨付资金如何使用、使用是否适当,也由其进行审核;面对群众对于生产资料的诉求,在何处采购、采购多少、何种规格,也只能由基层干部最后决定。诸如此类看似琐碎实则“务实”的权限不在少数。这就给了基层干部直接干预资金使用的机会,在服务民众外衣的遮掩下,如此操控资金、资源更是显得公开、公平,合乎制度规范。这无疑给了基层干部巨大的自主支配物质资源的空间,一旦其稍有私欲就可借助“正规渠道”大肆敛财,将政府原本用于民生的资金、优惠政策完全变成个人公开的敛财手段。
  (三)渐进的侵占方法
  在严格的监管体系下,一次性大规模的权钱置换、利益互惠很容易被识别和发现,进而及时采取管制措施,杜绝事态严重化,但基层干部的敛财方式不同于位高权重者的权钱置换或“对等”交易,其往往在一次的财富收敛中只能获得极为有限的收益。曾经有报道,基层财务人员对于专项资金的侵占一次往往只是上百上千元,数额十分有限,而核算体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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