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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杨晓曦 郑文杰
日期:2017-03-15 17:16:44
工作条例(试行)》等具体的专项制度。我们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变迁为例进行分析。2002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颁布;2014年,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对2002年版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规定更加具体和准确,如任用干部的谈话由“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修改为“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相对具体地列出了谈话的内容。因此,只有具备了准确且细致的制度内容,制度才有生命力。准确,要求制度内容是具体、明确的规定,包含对“为什么做”“谁来做”“做什么和不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如何具体奖惩”等事项做出清晰的、有边界的规定。细致,是对工作程序和内容标准的细化,做到每一项行为和事务都有细致的规定,不存在任何的漏洞。
二是制度的执行——重标准、要严格。在干部管理中,制度能否顺利实施,关键在于能否把严格细致的执行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制度执行的精细化,重在落实,而落实的首要手段就是“有标准”。没有标准,精细化就无从谈起。制度执行中没有标准或标准不明,会导致干部管理中出现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认为制度麻烦,不理解、不应用制度;第二个问题是认为落实的要求不严,对制度的执行打折扣,出现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第三个问题是滥用职权,把个人凌驾于制度之上,如个别地方和单位存在一把手说了算以及干部“带病提拔”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制度的执行。因此,制度执行应按照精细化的要求,细化执行的程序和方法,具体做法是将执行中的权与责、时与速、质与量、考与评、奖与惩明确化、标准化。落实制度执行的精细化在于一个“严”字——严字当头、从严从实。一方面,干部队伍要有严格执行的意识;另一方面,要以执行标准为手段,以执行考核为依据,促进制度无弹性、不折不扣地执行,真正做到“环节不闭、精细不息”。
三是制度的考核——精确化、数据化。细致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犹如指挥棒。制度考核的直接目的就是保障制度有效地执行,并为制度内容的精益求精提供支持和参考。制度的公共性特点和干部管理工作多变性的现实,为干部管理制度的考核带来了现实阻力。笔者认为,解决考核困难的途径就是推行精细化,而制度考核工作精细化管理的抓手就是数据化——拿数据说话。数据化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建立精细化的考核指标体系。在指标体系设计中,坚持“能量化的必须量化,不能量化的要标准化、明确化”的原则,按照不同的考核对象、工作性质、考核目的等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提高分类分级考核标准的精确度。指标的数据化和标准化的依据是有明确的边界,而非“基本”“较好”“善于学习”等含糊不清的表述。另一方面,要采取准确有效的考核办法。考核办法的准确有效体现为具有可量化的标准(如百分制)。根据实践结果,运用标准评分法、行为尺度评价法、群众打分法等具体考核办法,能够将制度考核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为制度考核应用提供精准支持。
四、结语
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实质是一种工作方式,目的是保障和强化干部的公共服务动机,实现干部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