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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领导干部提升单位内部公平度的支点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傅 敏 陈明龙
日期:2016-06-06 11:22:16
平产生冲击。
三、结果公平:同一标准中的严慈相济
结果公平指的是人们参与社会活动之后获得的待遇、分配等具有公正性。结果公平是衡量公平与否的重要指标,它既是人们追求公平的根本目的,也是激发人们追求公平的根本动力。相较而言,结果公平比机会公平和过程公平更能影响到人们的公平感。因为机会公平关注的是起点,起点的重要性对于个体而言在于希望;过程公平关注的是程序,程序的重要性对于个体而言在于感受;而结果公平关注的是事实,事实的重要性对于个体而言在于既成。在铁的事实面前,一切的花言巧语都会失去分量,一切的摇唇鼓舌都会自然终结,结果公平与否,既关系个体对既往的评价,更决定其对未来的抉择,从而影响个体潜力的激发程度和对单位的归属程度。
结果公平包含两个层次:一是结果评定是否公平,二是结果运用是否公平。结果评定侧重于对“已发生的”进行定性,全面客观是其基本要求;结果运用侧重于对“将要做的”进行谋划,科学适用是其基本要求。二者相辅相成,一方面,评定是为运用服务的,结果评定是否全面客观,决定着结果运用是否科学合理;另一方面,结果运用是对结果评定的检验,结果运用的最终效果反证结果评定的质量高低。因此,领导干部培养和维系单位内部公平感,必须紧紧抓住结果评定与结果运用这两个关键点。
结果评定的落脚点在于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客观公正是指评定的依据是单位成员的实际表现和客观效果,即依实绩排队、让事实说话,而非领导干部的主观判断与个人倾向,即凭感觉裁定、依亲疏奖惩。客观公正是结果评定保持全面准确的必然要求,它让评定工作保持中立本色,做到不偏不倚、对事不对人,既能消除领导干部对评定工作的人为干扰,也能消解单位成员对评定工作公平性的质疑,从而从实质内容上保证结果评定的公平性。公开透明是指评定的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实现阳光操作。充分发扬民主就是尽可能地扩大评定参与面,对个人自评、成员互评、领导点评、组织测评要统筹运用,尽可能地排除不公正因素,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得出最符合实际的结果;实现阳光操作就是让评定工作始终在监督下进行,评定结果要公开公示,并充分吸纳各方面的反馈意见,以消除潜在因素对评定公正性的干扰。
结果运用的落脚点在于量才使用、全面发展。所谓量才使用,就是领导干部必须坚持铁面无私,严格依据结果评定,在物质分配中做到优者奖、适者存、劣者罚,实现按质取酬、奖罚分明;在人事布局中做到优者胜、庸者下、劣者汰,实现人事相宜、人岗匹配。所谓全面发展,就是领导干部需要对下属适度进行人文关怀。在某一特殊时期、某一具体安排上必须铁石心肠,不留决策漏洞和想象空间,以保证结果运用公平的刚性。但从长远和大局来看,领导干部要统筹远近高低,给想干事者以机会,给能干事者以舞台,给干成事者以地位。因为真正的公平既不是平均主义,也不是简单生硬的丛林法则,而是努力让合适的人找到合适的位置、做合适的事,进而发掘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潜力,放大每一个成员的优势,既让个体有所为,又让集体有所成。
[注:本文是安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皖西红色历史视域中的廉政建设研究”(项目编号:SK2015A155)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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