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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领导干部提升单位内部公平度的支点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傅 敏 陈明龙 日期:2016-06-06 11:22:16
确保机会公开的全员性和内容展示的全景深,以保障单位成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另一方面,要做到自主选择。机会虽然难得,但并不是所有的机会都符合所有单位成员的需要,不同的单位成员对机会选择有着自己的标准。合适的才是最好的,自主的才是最强的,领导干部如果因为信任而将机会硬摊派给不合适的单位成员,不但不能激发机会拥有者的热情,更会挫伤机会合适者的积极性。只有将机会拿出来,让所有合适的单位成员进行自主选择,才能让机会找到合适的人,才能让合适的人得到展示的平台和发展的载体,进而实现机会附带效应的最大化,有效提升单位成员的个体实力,切实促进单位整体实力的优化整合。
  二、过程公平:同一规则下的程序公正
  过程公平的内涵是指个人或群体在社会活动中,在机会公平的前提下开展竞争,在规则公正的环境中进行竞争。如果说机会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的话,过程公平则是社会公平的基本体现,它以规则的制约性维护着公平的基本性。在一个单位内部,过程公平体现在日常管理的程序公正上,即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没有区别对待。
  规则,一般是指由群众共同制定、公认,或由代表人统一制定并通过,由群体里的所有成员一起遵守的条例和章程。规则具有普适性、公正性和制约性。普适性是指规则的适用范围,凡是规则场域中人,都应受到规则的约束;公正性是指规则的客观独立,凡是规则约束的内容,都不应因外在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偏移;规则的制约性是指规则的约束能力,凡是规则场域中的人或事,都应受到规则的制约。领导干部在机会公平上的努力,必须持续带入过程公平,否则就会落入虎头蛇尾的陷阱。过程公平的关键在于规则的制定与执行,即程序的公正与否。
  规则的制定,讲究科学性。领导干部要重点把握三个方面:一要考量规则的约束广度。任何规则都是有适用范围的,适用范围过大,会产生法不责众之弊,看似管住了所有人,实则没有人被管住;适用范围过小,会产生公平失衡之短,看似盯住了关键少数,却会遭遇顽强抵抗。只有把该管住的都管住,才能防止漏网之鱼,才能营造心平气和的氛围。二要考量规则的约束深度。规则不仅仅适用于被领导者,同样也适用于领导者自身,唯有如此,才能让被领导者依规则行事,让领导者依规则裁决。三要考量规则的约束力度。规则是用来发挥约束功能的制度,要求过松,就起不到约束控制的作用;要求过严,又会妨碍单位成员主动性与创造性的发挥。因此,适度从紧是基本尺度。
  规则的执行,讲究公正性。领导干部要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保证规则的独立性。规则一旦制定,就具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是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它是规则发挥作用的根本。规则一旦丧失独立性,就必然沦为某些人玩弄权术的工具和投机钻营的遮羞布。二是保证规则的强制性。规则一旦明确,就必须得到严格执行,对规则的遵守必须受到相应的肯定,而对规则的破坏必须得到相应的惩罚。否则,规则就可能异化,并以“潜规则”的形式大行其道,对规则本身产生巨大的冲击与破坏。三是保证规则的稳定性。规则一旦实行,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其内容和形式应相对稳定不变,这样有利于工作的持续性和竞争的有序性,朝令夕改抑或任意变动,必然会导致工作断档和竞争无序,从而对单位内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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