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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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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领导干部提升单位内部公平度的支点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傅 敏 陈明龙 日期:2016-06-06 11:22:16
  古语云:“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理国尚且如此,治理单位自不待言。对于一个单位来说,公平是维系组织系统正常运行和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公平氛围浓厚,则人人心平气和,谋事不谋人,形成凝心聚力求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反之,则人人心浮气躁,谋人不谋事,造成虚谈废务求私欲的巨大负能量。因此,如何从细节上打磨一条从机会公平到过程公平再到结果公平的闭合回路,不断提升单位内部公平度,成为领导干部必须正视和解决的课题。
  一、机会公平:同一起点上的全员自主
  机会是指具有时间性的有利情况。时间性决定了机会的稀缺性。对于单位成员来说,机会永远都是稀缺资源,任何一个单位都不可能让每个成员都拥有足够的机会。有利性决定了机会的竞争性。对机会的争取和把握,既是个人发展的必然途径,更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正因为如此,“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机会公平意识成为世人的共识。机会公平的内涵是指在机会有限的情况下,社会主体在参与某种活动和拥有相应条件等方面的平等,它意味着人们有公平的机会选择。在一个单位内部,机会公平意味着凡是有相同能力和相同利益诉求的单位成员,单位都应对他们一视同仁,公平地为其提供相同的机会与舞台,以确保其在单位认可的范围内享有同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机会公平是其他公平的基石,让所有人站在同一起点上,既是对单位成员应有权利的基本尊重,也是对单位成员持续发展的人文关怀,更是营造单位内部良性竞争氛围,实现凝心聚力谋发展的前提条件。
  从理论研究角度看,机会公平是必需的,也是明确的。因为机会背后的能量只要在单位内部聚变,就必然会推动单位成员的个体成长和单位的整体增强,故而在一个单位内部,机会给予谁都是可以的。但具体到实务操作中,机会公平往往因领导干部的亲疏有别而难以落地生根。领导干部作为单位的掌舵者,实现组织系统目标是其管理行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机会作为一种有限资源,其分配历来备受领导干部的关注。基于风险控制意识,领导干部在分配机会的时候,必然会力求机会背后效应的最大化,因此,信任选择成为领导干部在机会分配上的自然做法。所谓自己信任的人,从本质上说是领导干部对单位成员的一种主观判断,然而,这种主观判断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一方面,每个单位内部都有不同的组成部门,鉴于时间和精力的限制,领导干部不可能对所有部门的成员都有深刻的认知和精准的判断;另一方面,由于部门业务性质的差异,必然造成不同单位成员与领导干部接触多寡的差别,而这种差别会造成单位成员与领导干部人际情感亲疏的差距。因此,领导干部心目中值得信任的人是否就是最佳的机会“候选者”,是一个不言而喻的问题。
  机会公平强调的是全员自主,领导干部信任选择强调的是亲疏有别。从历史发展的主流与趋势来看,机会公平既是主流,又是大势所趋,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及时转变思维方式,在机会分配问题上抛却门户之见,摒弃亲疏之别。一方面,要树立全员视野。当机会出现时,领导干部不能捂着盖着,要把机会看作提升单位整体实力的珍贵资源,而不是把机会当成自己左右单位成员的工具手段,更不能私下授意,对自己信任的人给予优先与关照,对其他人采取排斥与挤对的态度,而应将机会对所有单位成员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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