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5年第2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领导前沿

“密室政治”的合法性危机与领导方式的转型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苏良书 刘 伟 日期:2014-03-17 16:54:59
、不需管、管不好的领域就需要退出,让社会主体自主管理。这种模式压制了“密室政治”生长的空间,因为官员治理的合法性不再来源于“君权神授”与政治精英的“威权”,而来自于人民的认可。要获得人民的认可,就必须促使领导方式从单一的“命令—服从”方式向双向的“服务—合作”方式转变,让正义以人民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密室政治”的合法性危机
  从管理迈向治理的过程中,人们在一定程度上还渴望领导者拥有“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智慧谋略与“力排众议,特立独行”的英雄气概。如何对“密室政治”这一决策模式进行扬弃,使之与民主法治环境相适应,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与领导决断的有效结合呢?这涉及“密室政治”的合法性问题。“任何一种人类社会的复杂形态都面临一个合法性的问题,即秩序是否和为什么应该获得其成员的忠诚的问题。而在现代社会,这个问题变得更为突出,也更为普遍”(戴维·米勒:《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408页)。获得成员的忠诚首先应当获得成员的认可,而要获得成员对领导决策方式的认可,就必须使领导决策符合科学、民主与依法的要求。
  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领导决策所依之法不限于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大量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成为决策活动的主要依据;同时,决策行为也不只是对立法机关法律的执行,还有大量以目标为导向的积极行政行为。这使得领导决策活动的合法性已经不能仅通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形式逻辑而完成。变革的方向是寻求新的决策合法化资源和路径。民主决策与科学决策,正是探求现实情境中新的合法化资源的通道。拓展领导决策的合法性空间,需要厘清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与科学决策的内在逻辑关系。依法决策通过决策行为与法律的一致性,促成决策活动在法律形式意义上符合正当性要件,强调合法律性;民主决策通过公众参与整合不同利益诉求,促使决策活动获得结果意义上的正当性,强调合民意性;科学决策以科学机制、科学程序、科学方式促成科学结果的形成,从而满足理性意义上的正当性要求,强调合规律性。这三者中,必须把依法决策放在决策的首要位置,因为法治已成为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一项决策无论多么客观正确,如果不合法律,就不具有“来源”的正当性。在依法的底线得到满足之后,决策科学要服从决策民主的要求,因为“科学的方法只有服务于民主的目的才能体现其功能”(周光辉:《当代中国决策体制的形成和变革》,《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2期)。
  可见,在现代国家治理视野下,领导决策并不仅仅追求决策如何客观正确,决断如何睿智英明,而要受制于多种因素。当“密室政治”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追忆与渴望时,一定要警惕其在追求领导人物的非凡魄力与决断风格时可能引发的合法性危机。要在充分发挥领导人聪明才智的同时,注意将决策建立在依法决策的基础之上,遵循科学决策的程序与方式,通过利益整合与协调,最后形成各利益主体都能接受的满意方案。
  三、国家治理视野下领导方式的转型
  社会的转型变革与治国理政方式的转变,必然对领导方式提出许多新要求。当前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