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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法、理、情:域权治理的行政维度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邓 强 日期:2014-01-07 15:46:09
规定、制度性约束多如牛毛,要一点一滴记录下来也是不可能的,何况执行?所以,基本道德底线才是做好工作的基础,法律政策和行业性规定属于业务知识范畴,这些构成了基础政务行为的核心要素。
  领导的作用就在于用好制约性制度,提高激励性效率,推进大小事务。在这个意义上,领导作为一个岗位或许是令人艳羡的,作为一个人应当是值得尊敬的(古人崇尚士大夫精神亦缘于此),作为一份工作则只能是一种高位表达、低位执行。具体的领导方法也好,权谋策略也罢,只能是一种行政行为的内部上层表达,是一类职场人际交往与社会沟通的基本技能,是不足以让世人明白知晓的。
  三、依法是行政维度的底线
  依法治国的方略已经提出来很多年了,但是诸多人感觉并不十分好。原因在于,治国理政是系统工程,无所不包而又难以一蹴而就,依法治国既是一种大的方向,也是一种具体的社会治理办法,需要法律体系的完善、执法队伍的优化、社会氛围的营造、全民意识的提升。一般来说,大的目标方向都比较容易理解,但具体到操作层面往往变得十分困难。也就是说,依法治国与照章办事存在天然的二元差异,处于宏观范畴动嘴皮子的依法治国容易,处于微观自我约束、需要身体力行的照章办事困难。
  具体政务工作总是与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必然会有利益的让渡和平衡,会有工作步骤和生活圈子。而基于单个人或组织的原初生存本能态度,自然是自己的事情办得越快越好,对自己有利的法律运用得淋漓尽致才对,天下大事可以豪言壮语,自己利益不能受到伤害。普通老百姓自然也不能单纯讲人文道德故作高尚,所以凡事总要讲清数目、争个输赢。于是,就会在具体的政务细节当中对于执政理念产生疑问:为什么说和做总是不一样呢?
  当外力一味宣传现行政府的种种不足,而政府内部也不能够正面回应而缺少说服力时,如果社会个人缺少对于欲望的抑制,那么逢政必反、法不治众就成为常态,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当前社会矛盾越来越多并且越来越趋向于集聚化、暴力化。
  行政行为作为国家政权机构治国理政的日常公务行为,既承担了维护律法纲纪效能和威势的管控职能,又担负着按照法律政策规定为原初权力授予者即人民高效服务的历史责任,更承载了全社会按照律法规定工作生活的率先垂范引领作用。于是,依法行政便是当今社会政治生活的核心内容,也是社会生态文明的基本制约。
  依法行政是具体的执行力要求,不需要过于强调客观,也不需要大胆开拓创新从而违背原则性规定。行政维度的底线就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办事。
  四、讲理是行政维度的支撑
  在现实工作中,依法办事是底线,谁违反了就要受到惩处,就要受到制裁。但是,律法的原则性规定是不能够把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照顾得十分完备的,只能够保证行政行为的按部就班、有板有眼、规范有序,并不能够确保公务活动的高效有为。如果只知道按照法理章程办事,而且只有规定没有例外,好像十分美好,其实不然。制定规则的是最有经济实力和暴力手段的群体,所以解释律法也天生有极大的偏向性。“制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从政有经,而令行为上”(《战国策·赵策》),国家的治理需要以律法来保证基本秩序,保护绝大多数人的正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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