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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控股智慧对健全公共部门权责调控机制的启示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吴同杰 日期:2013-07-31 16:43:19
及社会的方方面面,那么其道德情操就应该更高,从而给普通公民做表率。历史一再地证明,一个政府腐败、官员权力伦理沦丧的社会,除了体育和军事可能取得有限成就外,其余的领域几乎都搞不好。这样的政府无论怎样号召公民节约资源、提高道德素养都是徒劳的,因为自己的伦理性责任都未承担,更无权要求别人先做到。
  所以,除了政治、行政与法律责任外,伦理性责任也是公务员责任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严格问责制度从2003年“非典”爆发后才逐步确立,还属于刚性制度化的责任追究体系。而在一些发达国家,若出现突发性事件或政府出了丑闻,有的负责人即使和事件无多大关系,也会因内心道德压力而引咎辞职,这是一种柔性自觉担责的更高级发展阶段。
  三、企业控股智慧对健全政府权责调控机制的借鉴
  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权力和责任都需要一致。因为“责任是权力的孪生物,是权力的当然结果和必要补充。凡是有权力行使的地方,就有责任”(法约尔:《工业管理与一般管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24页)。
  (一)权责一致才能抑制权力的滥用
  现代公司的股权(经济权利)对应投票权(权力),不少上市公司为了培养管理层的归属感、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还常常采用股权激励手段,将个人的经济利益和集体的业绩挂钩,效果良好。成为股东并不意味着可以为所欲为,不用承担责任,相反,股权越多责任越大。我国现行《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公司人格否定制度。
  目前,我国的公司控股股东滥用权力的行为时有发生。如通过拆借资金、承兑汇票的方式直接占用公司资金;通过不公允的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将本应自己或自己控制的公司承担的福利费、后勤保障费用转到其他控股公司负担;通过内幕交易、兼并重组的方式进行利益输送等。所以,如果没有一套相应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切实使控股股东承担其责任,公司利益就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甚至会被掏空。
  公共组织同样也需要权责一致。近年来,我国政府对公务员责任意识的培训教育越来越重视,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也逐步完善。《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都有追责条款。《国家赔偿法》之追偿制度更为具体,即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利益损害的,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07年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9年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也强化了公务员的责任承担义务。
  (二)权力架构合理才能实现权力制约、权责清晰
  权力只有实现有效制约才不至于过度集中导致蛮横与专断,而权力架构合理才能实现权力制约。现代宪政国家还建立了司法审查机制,由法院或专门机构审查行政机关等机构的行为合法性,制约立法权和行政权。
  我国不少家族企业规模做得很大,但最后却逃不出破产、倒闭的命运,就是因为企业的管理权过度集中于家族成员手中,缺乏股东会和监事会等权力制衡机构或者这些机构形同虚设,造成公司决策随意性增大、经营风险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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