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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党政领导同步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及突破路径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廖奠坤 日期:2013-07-22 16:12:00
致责任扩散和追究主体缺失。在没有本人直接签字或详细的会议记录等书面依据的情况下,界定党政领导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比较困难。
  二是标准不明确、审计评价难把握的矛盾。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是“审事议人”,审计结果和评价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的升降去留和责任落实,是各级组织部、被审计党政领导及相关方面关注的焦点。因此,审计评价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是一个极为关键的环节。目前,我国对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标准和评价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评价标准不明确,要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做出准确的评价难度较大。同时,地方情况各异,影响经济责任履行的原因多样,有历史的、有现实的,有主观的、有客观的,有班子集体的、有领导干部个人的,更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难以用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评价标准来评判,现阶段更多依赖审计人员的审计专业判断。这使得审计评价容易带有个人主观性和一定的随意性、片面性,直接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三是人员素质有差异、审计质量难提高的矛盾。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强,涉及领域广,审计对象层次高,对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也高。随着各项新规定的出台,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等内容逐步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经济责任审计也逐步向绩效型方向发展,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但目前总的感觉,各级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单一,缺乏宏观经济管理的知识和经验,准确把握政策意图的能力不强,评价党委、政府工作绩效的意识淡薄,审计视野狭窄,从宏观的角度采用政治、经济、社会学的观点和方法来衡量、分析地方党委和政府各项活动的综合能力欠缺。目前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差异严重制约和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四是任职时间不同步、责任阶段难划分的矛盾。很多党政主要领导任职时间不同步,这样就使党政领导对本地本单位的决策、工作、项目从决策到落实参与时间和参与程度都有不同,其责任就有差异,致使阶段性责任难划分。审计中经常面对党委书记与行政主管任职时间和离任时间不同的问题,其责任审计计划也难以制定和落实。这就需要审计部门在制定计划时,必须根据干部监管部门的需要和自身审计力量强弱等因素,与组织部门等沟通,安排可行的同步审计计划,尽可能地解决好阶段性责任划分难的矛盾。
 
  三、深入开展地方党政领导同步经济责任审计需要把握的问题
 
  当前,要深入开展地方党政领导同步经济责任审计,需要解决和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正确把握党政领导同步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内容和主体定位。当前,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和定位问题,有不同的认识和看法,对同步责任审计的深入开展带来了影响。首先,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定位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主要偏重于核查和监督功能,但从形势发展和实际需要来看,还应当包括经济评价功能。经济评价主要是通过对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及经济活动档案资料和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对查明的情况和事实做出相应的评价和分析,肯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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