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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几点思考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杨云峰 日期:2013-06-03 16:55:18
  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目标之一,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问题一直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多项规章制度,科学完备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体系已经初具雏形。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更加深入地进行研究和探索。近年来,笔者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对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一些调研,做了一些思考。
  一、问题解析——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尚待完善
  近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直处于改革的活跃期,取得了重大进展,相关制度建设也处于不断丰富和完善的黄金期,但与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任务和探索实践相比,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具体可归纳为以下五点。
  1.制度精度不够。从整体上看,现有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体系已经初具雏形,选拔任用环节中基础扎实、易于规范的部分陆续进入制度化轨道,但一些深层次的难点问题和关键环节明显滞后和脱节,或处于制度缺位状态,或处于制度模糊状态。例如,干部初始提名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头道工序,目前缺乏统一规章,导致提名主体失衡、提名程序失范、提名责任模糊。又如,在干部选拔任用的酝酿环节上,虽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此有专章规定,但条文过于简单,表述抽象笼统,对于酝酿在不同阶段的适用程序缺乏明确的制度设计,操作性不强,导致实践中的随意性和无序化现象。
  2.制度衔接不畅。目前干部选任工作的各种相关制度比较多,但在实践中,各个具体制度之间衔接配套不够,缺乏有机的联系和呼应,直接影响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整体绩效。如,关于后备干部使用问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当从后备干部中选拔产生,但在干部选任的各个环节中,对如何使用后备干部并无专门的规定,存在备用脱节的状况。又如,换届时对干部年龄结构、性别结构普遍“一刀切”,平时则强调调动不同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导致在某些工作的开展上出现无所适从的现象。
  3.制度覆盖不全。目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体系显得较为芜杂,某些领域的规定还不够周全,导致某些环节出现政策盲区和制度缺位。如,传统委任制的规定较为系统全面,而关于选任制的规定相对欠缺,聘任制则基本空白。又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出“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但由于缺乏可操作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破格程度难把握,实践中屡屡出现年轻干部因破格提拔而备受质疑的案例。
  4.制度刚性不足。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些制度往往只是某些原则性规定,弹性过大,约束力不够,制度落实的保障性规定不匹配。如,一些地方干部任期制基本流于形式,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以各种理由频繁调整变动,影响工作的连续性。又如,对民主推荐结果的运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但由于仅有原则性表述而没有其他规则限定,制度缺乏刚性约束力,导致该条款异化为随意拿捏的“橡皮泥”。
  5.制度效益不佳。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政策法规体系中,基本政策类的原则性规定占据主导地位,致使制度虚置和程序空转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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