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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权与责对等:为官发财应当两道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于学强
日期:2013-05-08 16:20:20
阻碍了优秀人才的脱颖而。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发展,一些领导干部公权私用开始采用更为隐蔽的手法。比如,权钱交易间接化。原来权钱交易是一对一的直接交易,现在有些贪官借助第三者充当掮客来洗钱,交易中搞迂回战术,采用转移支付的形式。又如,权钱交易分开化。原来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改为先办事不收钱,或先给钱不办事,好像权与利不在同一时空出现就没有关系,可以逃避惩罚。
2.权、利对应现象的原因。有些领导干部之所以无视权力的公共性,是因为其没有权力公共性的理念。有些人认为,权力是自己奋斗得来的,自然要为自己的奋斗买单,于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白用谁不用,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等思想油然而生。这种思想指向的自然是私利而不是公利。有些人认为,权力是上级给予的,上级像发福利一样将权力给了自己,自己就应当感恩戴德,很好地回报上级,用权力为上级服务。实际上,这也是为自己服务,也是为了私人利益。有些人干脆将权力视为一种商品,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之下,官员收入相对企业老板而言甚为寒酸,因此,他们就想靠权钱交易来补足自己在市场中的“亏欠”。有些领导干部之所以无视权力的公共性,是因为对权力私用的控制机制的缺乏。从权力结构来看,早在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就曾指出过权力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尤其是权力过分集中的政治现实。目前,权、利对应现象仍与权力高度集中有关:权力高度集中且缺乏制约导致绝对权力,绝对权力自然会导致绝对腐败;权力高度集中且个人素养低下导致投机钻营,利用权力集中来谋求私利;权力高度集中而出现的种种违规违法现象无法进行有效追惩,使得拥有权力者能够逃避法律,起到了“榜样”作用等。凡此种种,都会为掌握公共权力但仍存私有观念的人创造公权私用的条件,形成权、利对应格局。
三、权、责对等的现实要求与构建路径
目前,各级领导干部赢得民心的法宝不是怎么说,而是怎么做;不是有没有权力,而是如何履行责任。所以,领导干部做到权、责对等是提高其自身合法性,真正赢得民众的必然选择。根据政治实践,领导干部做到权、责对等至少应解决三方面问题,即将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将利益置于阳光下,将责任放在民众的秤杆上。
1.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权力会不会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制度笼子的设计十分重要。这里涉及两个关键问题:一是需要什么样的制度笼子,二是怎样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对于第一个问题的回答必须溯源于问题的产生,即为什么要将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很明显,就是因为公共权力在由个人运作的过程中,违背了权力的公共性,没有考虑到公共利益和公共责任,将公共权力与私人利益对应起来的同时,没有将权力与职责对等对接好,从而导致了权力异化、以权谋私。所以,这样的笼子自然是为了避免公权私用的笼子、避免以权谋私的笼子。设计这样的制度笼子,需要遵循权、责对应的基本原则。对于一把手而言,更应强调其责任意识。因为长期以来,权、责不对等存在于一把手体制中,权力高度集中、权责分离,往往导致一把手腐败。对于第二个问题的回答涉及实施主体、实施依据和实施办法等方面。权力的公共性要求权力指向公共利益或者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权力指向权力主体自身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