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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防范“条子、关系、后门”因素破坏用人规则公平的思考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杨子晚
日期:2013-03-18 11:10:08
旦出现缺额,要通过民主推荐确定考察人选,积极探索公选路子,不断扩大公选渠道。二是组织考察。要实行推荐考察“三个扩大”(扩大民主推荐范围、扩大个别谈话推荐范围、在考察廉洁自律方面扩大听取意见范围)、“四个结合”(平时考察与使用考察相结合、听取意见与实地察看相结合、考察干部的一贯表现与关键时刻的表现相结合、注重“八小时以内”与“八小时以外”考察相结合)。要综合考核和辨析干部政绩的“三天”(昨天、今天、明天)、“三体”(个体、集体、客体)、“三绩”(潜绩、显绩、实绩),真正落实以实绩考干部、凭实绩用干部。三是党委决定。完善表决任用机制。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四是任前公示。要将党委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提拔或调整干部的有关情况通过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进行公布,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明确公示对象、公示内容、公示范围、公示方式、公示期限、公示程序、公示要求,并对公示过程中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调查结果进行公开公示。
坚持基本制度是保障。坚持基本制度,就是坚持票决制。票决制是扩大党内民主的新探索、健全党内监督的新举措、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新途径。首先,要规定票决制内容。要规定五项内容:一是常委会讨论决定任用干部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二是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以获得应到会常委过半数同意票为通过;三是所有提交常委会任免的干部都要实行票决;四是计票结果当场公布,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为准形成任职决定;五是对连续在两次会议表决中未获通过的拟任免人选,一年内不再对同一拟任免职务进行表决。其次,要做好票决制准备。要慎重确定考察对象,坚持把政治思想素质好、驾驭全局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等作为必备条件,并公之于众;要严格考核,不断扩大考察对象的考察范围,丰富考察的具体内容;要认真审议,由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干部调配方案并直接提交常委会审议票决。再次,要规范票决制环节。须经过四个环节:一是会前动员,充分营造浓厚的民主气氛;二是拟任人选的说明,将提名拟任人选的有关材料发给与会的每名常委并说明推荐任职理由;三是审议拟任人选,与会常委对调配方案进行充分酝酿讨论并自由发表意见;四是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当场计票并公布计票结果。在票决过程中,要始终在“全面分析班子、科学考察干部,充分酝酿讨论、确定票决人选,完善票决程序、科学规范运作,扩大票决范围、发展党内民主,推动机制创新、树立公正导向”等几个方面和环节上下功夫,切实维护选人用人规则公平。
(作者单位:中共湖南泸溪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 凉 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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