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3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领导前沿

维稳困境的博弈论分析及对策探究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刘玉强 日期:2013-01-07 14:08:35
政府维稳策略选择的指挥棒——压力体制下的考核体制,使基层政府不再受“一票否决”的影响而对维稳实践采取压制、摆平的措施。对于维稳事件责任的评定,要从基层政府的群众工作做得到不到位,事先有没有了解察觉,事件发生后有没有及时安抚群众情绪、对群众的诉求有没有积极应对、调查及寻求解决的办法等方面考虑,根据事件的性质具体确定基层政府的责任。通过对基层政府在维稳事件中责任承担的合理界定,减轻基层政府作为维稳事件主要解决部门的责任压力,引导基层政府在维稳策略上向真正解决群众诉求上转变,而不是因为考核制度的“一票否决”为保位子而对维稳事件采取简单粗暴的压制、摆平方式。根据对维稳事件责任的界定实行合理的奖惩措施,对事件在基层政府得到解决的,要给予适当奖励,鼓励基层干部以民生为本解决维稳事件的行为,提高维稳事件在基层解决的概率。争取维稳事件在基层解决,提高基层政府的公信力,还可以大大减少基层政府压力维稳下的巨大开销,从而因为策略选择的改变而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
  (三)疏通法律渠道,回归策略选择理性
  信访群体是现实生活中的弱势群体,其信访行为往往是正常司法渠道堵塞后的策略选择。一个成熟理性的政府,是一个能妥善将政治事件转化为法律事件的政府。因此,政府应加大法制建设力度,促进信访事件通过司法渠道解决。政府应通过建立健全法律制度,疏通法律渠道,引导维稳相关主体的策略选择。地方政府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严格按法律办事,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注重保护群众的利益,不能因为政绩冲动和利益驱使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地方政府更要严格依法行政,在行使政府管理职能过程中,要正确协调法律和政策的关系,不能使部门政策凌驾于法律之上。司法机关对于群众的法律诉求要认真对待,严格依法审理,维护法律的公正与尊严,避免法律通道堵塞,使有诉求的群众转向信访。上级机关对待越级上访者,不能简单通知属地政府“领人”、问责,要弄清原因,尽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四)扩大信息公开,优化策略选择环境
  维稳博弈中博弈双方基于各自利益最大化的策略选择导致整体社会效益的低下,维稳成本居高不下,而博弈双方所掌握信息的不完全、不对称是影响其策略选择的重要因素。在维稳事件中,作为博弈一方的信访者是根据政府的应对策略来选择自己的策略,而处于弱势地位的信访者在信息的获得上往往处于劣势,这极大地影响了他们的策略选择,使他们很容易因为信息的不完全而选择不合作的极端应对策略。地方政府作为维稳事件的最终解决者也是首先接访者,在维稳事件发生后,要改变对信访者来了就是闹事的成见及对信访事件能捂就捂、能盖就盖的做法,要在第一时间积极应对,与信访者进行沟通,并迅速对事件进行调查,掌握全面信息,为做出策略选择提供依据。接访后,地方政府要积极主动地进行信息公开,积极回应信访者的询问,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使上访者能得到准确的博弈信息,不会因为信息的不完全而对地方政府丧失信心,从而选择越级上访。地方政府在信访处理中要重视媒体的作用,及时将调查情况及事件进度在媒体上公布,通过媒体传达政府公正解决问题的决心和态度,保障信访者的知情权,维护政府的公正形象,稳定上访者的情绪,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