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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构建网络监督与组织监督合力机制的对策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章 勇
日期:2012-12-13 17:46:01
监督者的人以及网络删帖者、盲目跟帖者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使滥用网络监督、破坏网络监督的行为都受到法律追究。
(三)加快网络监督信息平台建设。从一定意义上说,网络反腐的有效性在一定程度上有赖于信息载体的性质、规模及其影响力。网络监督载体非常重要。一方面应大力研发网络监督软件,提高网络技术水平。另一方面要整合网络监督信息平台,开发网络监督功能,实现教育、警示、监督、纠错、惩处等功能融合。一是应建设基层组织廉政网。近年来,基层组织出现一些不良现象,公共决策的自利导向、选人用人的唯亲导向、业绩考核的关系导向在一些基层单位有所表现,逆淘汰机制逐渐显露,严重削弱了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建议以县(区)为单位建立统一的基层组织廉政网,将下辖各单位囊括其中,各单位员工及广大网民可以进入相关专栏建言献策,发挥监督作用。各单位也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集、采写、报送本单位廉政信息。该网站可以归组织部门主管,便于获得选人用人的参考依据和情况反馈。二是建立专门的网络监督系统。目前,各级检察、纪检、监察机构已经搭建了不少专门的网络监督平台,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今后,要将这些平台进一步规范、整合,构建一体化的中央、省、市、县四级网络监督体系,打造一个高效、安全的起主导和核心作用的官方网络监督平台,使之成为公民进行网络监督的主要载体,发挥督促指导和信息共享功能。三是引导民间网络监督平台建设。制定法律法规引导民间网络监督平台如网络社区、民间论坛、专题网站、个人博客、微博等规范发展,逐步引导网民更多地依靠专门的网络监督系统提供问题线索。四是在中央、省、市、县四级分别建立廉政信息服务中心,负责收集、分析、上报网络监督信息,并承担部分催办、督办职能。上级中心指导、督促下级中心。人大、政府、政协、检察院、纪委、组织部、宣传部、信访、部分媒体等单位派人入驻中心,纪委负责统管协调,便于信息共享和监督制约。
(四)规范网络监督信息处理程序。按照搜集、分析、整理、上报、督查、调查、反馈、存档等流程科学处理网络监督信息,做到不遗漏、不放过任何有价值的监督线索。配备专业人才对网络监督信息进行搜集、筛查、甄别,去伪存真,找出有价值的监督信息,然后及时归纳、整理、汇总,上报给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按照问题的性质、危害及归属,责成有关部门向专门的监督机构做出如实说明并就相关问题认真回复网民。随时关注舆情发展态势,适时催办、督办。如果问题严重、社会影响大,专门的监督机构要迅速介入调查,核实并查找更多有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要迅速查处和回应,及时公开事实真相和处理结果,积极回应群众和社会的关切。对虚假信息和攻击性言论,要及时澄清和回应,引导网络舆情健康发展。最后,要将这些网络监督信息存档备案,便于明确责任人并为以后的相关调查提供线索。必须提出的是,纪检监察机关对举报内容和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必须严格管理。
(五)提高网络舆情应对技巧。主要有三个方面必须注意:一要办好主流网站,引领核心价值。2008年6月30日,胡锦涛在人民网与网民在线交流时指出:“必须加强主流媒体建设和新兴媒体建设,形成舆论引导新格局。”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廉政网站和主流媒体网站建设,加强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