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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构建网络监督与组织监督合力机制的对策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章 勇
日期:2012-12-13 17:46:01
监督与组织监督合力机制的因应策略
贺国强在考察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络信息工作时强调,要高度重视网络举报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全国纪检监察统一举报网站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管理,完善网络举报法规制度建设,健全网络举报受理机制,完善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真正为群众提供一条便捷、畅通的监督渠道,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广大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通过机制引导群众参与网络监督,全面建立网络监督与组织监督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是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方向和重要路径。
(一)营造网络监督的浓厚氛围。网络监督是信息化时代廉政建设的必然产物和必然趋势,排斥或消极对待网络监督都是不明智的。新时期,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我们必须明确:网络反腐不是万能的,但没有网络反腐则是万万不能的。为此,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一是加强网络监督硬件建设。要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特别要加大经济落后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硬件建设,优化软件服务,为网络监督发展打下坚实的物质和技术基础。同时也要注重对互联网发展水平落后地区人才的培养。二是加强网络监督舆论宣传。通过政府网站、主流网络媒介、传统媒体和组织宣传动员等多种途径宣传网络监督相关知识,形成“反对腐败,人人有责。网络监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从精神和物质两方面鼓励民众通过网络自由分享信息、积极表达意愿、参与社会事务、揭露腐败行为、讨伐腐败分子。三是提高网络媒体基本素质。领导干部要转变观念,把网络监督当成完善自身、推动工作的动力,善待网络,科学应对网络监督,营造开门纳谏的民主氛围。引导网络运营商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从源头上杜绝低俗、虚假、非法信息的传播,保证网络舆论的真实性、严肃性,提高网络监督的信誉度。对广大网民进行网络媒体素养教育,提高网民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以及对网络信息的鉴别能力,促使广大网民积极有序参与网络监督,杜绝发布虚假的、非理性的甚至带暴力性的网络监督信息。
(二)加强信息领域规范化建设。一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信息不公开、不透明所带来的信息不对称,是导致公权私用的重要原因。因此,信息公开对于反腐是极端重要的。政府部门应建立政务信息公开机制,通过政府官方网站、主流网络媒介和传统媒体向公众及时公开重大的公共决策、人事变动、预算执行等情况以及与民众直接相关的职责职权、工作程序、办事过程、办理时限、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另外,公权人物公开个人及家庭有关事项也应该制度化。十七届中纪委四次全会提出,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基础上,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的管理。保障了民众的知情权,网络监督渠道才会畅通。二是建立完善的网络监督法规体系。“一切意见是应该允许其自由发表,但条件和方式上须有节制,不要越出公平讨论的界限。”要对普通公民开展网络监督的权利与义务进行详细规范,禁止提供非理性网络信息;引导网络运营商和网络从业人员加强行业自律,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意识;对网络监督的运作流程和传播行为要制定规则,做到有章可循;规范网络监督信息处理行为,打击报复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