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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学而优则仕”还是“仕而优则学”——官员博士问题探析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魏 录
日期:2012-06-20 10:14:14
制在任期间的官员攻读博士学位的行为,同时保证官员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自由获取学历学位。对于官员通过正当途径依法取得的学历学位给予保护和承认,对于通过非法或不正当途径取得的学历学位不予承认并予以批评和惩戒,保证官员学历学位货真价实。第二,要优化官员提拔升迁制度。在干部的选用和提拔方面要坚持任人唯贤原则,建立多元的干部评价机制,不以文凭为水平,不让学历控制官员选拔,注重考核官员的综合能力。同时,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申官德标准,注重官员品德的培养与素质的提升。第三,要积极预防并严格惩治官员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官员能够进行权学交易谋取博士学位的前提在于其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与资源,因此,为防止官员凭借手中的权力恣意妄为地进行资源交易,要积极预防并严格惩治官员以权谋私的行为。要继续加强官员廉政建设,防止官员借用手中的公共资源充当自己获取博士学位的学习经费。同时,对于利用职务便利在政策上对部分高校予以倾斜以获取资源交换的“寻租”活动给予严厉的惩罚。 (二)从严治校,促进管理改革 高校对于官员博士现象的出现难辞其咎,现阶段加强高校管理、从严治校是应时之需。其一,加强学校管理,严格规范博士招生。从入口把关,严格审查和规范博士生招生工作,严禁高校在招生上给官员博士开“绿色通道”。对于目前国内博士招生所采用的自主命题、自主阅卷、自主划线、自主复试、自主录用的招生制度建立相应的监督制度,对学校自主决定、导师自行拍板的状况进行限制,促进博士招生的透明化和阳光化,防止官员利用手中权力换取博士入学资格的现象继续发生。其二,严厉打击学术腐败及权学交易行为。在学校管理方面要严把质量关,保证官员博士的学习质量和学术水平,严厉打击学术腐败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于官员博士的毕业论文要进一步加强评审,保证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积极预防权学交易行为的发生,建立预警与监督机制。严厉惩治学校与政府有关部门以学历换取科研经费等腐败行为,保持大学的独立精神。其三,优化高校的评估与管理制度。在学校评估方面,打破以硬性指标来确定学位授予点与科研经费的传统办法,调整政府部门与学校的关系,放松政府部门对高校的管制,让政府成为学校的“守夜人”。改变高校党政管理独大的局面,倡导以学治校的观念,从多角度优化解决党政管理问题。此外,高校还要合理管理现行的导师制并进一步予以优化。 (三)刚性规制与柔性制约,优化社会风气 当下官员博士现象的产生与我国现阶段的社会发展、社会转型、社会矛盾有着密切关系,要解决此类问题还要从社会制约与评价的角度进行进一步设计。其一,完善制度设计,加强法律规范建设。从社会刚性规制的角度出发,解决我国当前官员博士所存在的问题需要完善当前的制度设计与法律规范。在制度设计上,要做到“政学分离”,避免大学的官僚化和衙门化,使高校拥有独立的治学空间。避免学术进一步行政化,杜绝“学术GDP”现象的产生,明确政府部门与学校各自的职责与角色。在法律规范方面,要完善相关立法,例如完善《高等教育法》与《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做到有法可依,并且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二,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