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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推进党内民主的现实选择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黄 林 日期:2012-05-04 11:35:02
经理层,是逐级授权委托的关系。正因为如此,这种权力架构不能搞平行设置,不能说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委会是等量齐观、并驾齐驱的关系,它们不可能同时行使权力、同时发挥作用,否则就会出现多个领导中心同时发号施令,使基层无所适从,不利于工作的推进和运行,不利于权力的正常行使,也不符合制度设计的初衷。按照有关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大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重大事项集体协商讨论、集体研究决策,书记只是其中的召集人。正因为如此,在日常工作过程中,由于其快速决策的效力和优势,地方党委常委会实际上已经成为地方经常性的议事决策领导机构。特别是实行地方党委领导权力配备改革以后,全面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地方党委常委会更是成为一个实际的领导核心,真正起到了“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就目前来看,其总体运行是有力有序、比较顺畅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权力运行机制,总有它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我们必须承认、尊重、维护地方党委常委会的领导核心地位,在此基础上再来理顺相应关系、建立必要的监管机制。因此,从这种意义上来说,试行党代会常任制与我们目前这个运行机制是有冲突的,当然,党代会每年可以开一次年会,通报有关情况、议决有关事项,但是不宜再叠床架屋,设置一个常任机构,与党委会等量齐观、并驾齐驱。在实际运行中,对于全委会、常委会的监督,应当更多地融入现有的经常性监管体系之中。
  五、客观分析当前一把手负责制的现实环境,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来实现党内民主、促进社会和谐
  从党内民主制度设计来说,坚持集体领导,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实行民主协商、民主决策,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不允许个人独断专行,就是从制度上对一把手进行限权制约。但在中国现实条件下,从上到下又自觉不自觉地形成了“一把手崇拜”,不管是法规文件的要求,还是日常工作的安排,都要求一把手负责,而且要负全责、负主要责任,什么工作推进都要给一把手下责任书、立军令状,都要求一把手高度重视亲自抓,好像一把手不出席、不讲话、不批示、不拍板,就是对这项工作不重视,工作安排就不到位,事情就做不下去。一个地方出了成绩是一把手的,出了问题也是一把手的,把所有的责任都归结为一把手的管教不力、领导无方,这就在无形中使一把手承担了很大的责任风险和工作压力,也更加强化了一把手的地位权势、影响作用,造成一把手非揽权不行,否则他就没法履行职责、抓好落实。一把手也是人,也只有一个脑袋一双手,不可能面面俱到,他也负不了这么大的责任。因此,我们对一把手的作用要正确认识、全面分析,一方面,要赋予他们一定的权力,使他们有职有权,包括必要的用人权、决策权,保障他们正常地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对一把手的使用,既要建立在对其个人品德的信任基础上,又要建立在严格的组织制度约束基础上,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但对一把手的监督不能过于琐碎,应该是集体性质的监督、公开透明的监督。一把手还要注意转变角色、着眼全局,不能陷入事务主义、沉湎于文山会海,要着力增强驾驭决断能力,更多地发挥宏观协调、填平补缺的作用。
  六、保障党员主体地位,要更多地注重关心爱护党员,不断提升党员的生存发展能力,增强党员在党言党的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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