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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以体制性改革奠定作风变革的坚实基础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曹 英 日期:2011-09-22 17:01:45
用做压服民众的工具,而在商品经济主导、政治体制不完善时期,则让位于利益交换的模式。
  利益交换模式是政府以政绩求得民众的认可。这种政绩主要体现为政府权力功能的实现,如持续的经济增长、民众生活的改善、社会秩序的保障以及服务方式的善意,从而实现政府权力与民众关系的和谐。这种政绩供给方式因部分实现了政府的功能,有与民众尊严维护相一致的一面,而得到了民众的认可、支持,但是,单纯的政绩依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第一,政府不能保障经济增长的持续性,任何环境的变化都会带来经济增长速度的降低,进而毁灭性地摧毁政府政绩信誉。第二,经济改善会刺激民众产生更多的欲望,最主要的是对社会资源分配格局、言论表达权与权利表达渠道安排等的关注。政治性的诉求与政绩依赖的政府存在天然的对抗性,社会整体性的抗争与挫败感息息相关。第三,权力腐败的铁律与官员的利己天性,决定着政绩依赖的政府权力腐败不可避免,民众从中难以分享应得的成果,容易出现相对贫困、两极分化的局面,政治衰败和社会溃败亦随之而至。
  强制性暴力的屈从、利益交换式的诱服,都有其致命缺陷,意识形态制造认同的方式只有在信息渠道单一的情况下才有较大效用。在多元化社会,民众往往是在整体性了解政治权力结构、政策决策与实施过程的情况下,才会对政治系统产生认同式信服,进而累积善意形成信仰与忠诚,这其中,政治参与渠道的畅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以此形成的信服即为合法性,其最大好处是政府不利于民的政策也会得到民众的理解、容忍甚至支持,从而节约统治成本,夯实统治根基,因此,一直是现代政府努力的方向。
  构建合法性权力一般须有三个基础支撑,一是政治体系建立一套明确一致的运作规则;二是统治者与民众拥有一套广泛的价值共识;三是民众深信既定的运作程序,并广泛参与以完成共同的价值共识。其中第一个基础具有决定性,需要靠政府权力的结构安排、权力运行的基本程序性规定和官员的个人修为来体现,所以,政府体制改革是形成民众信仰性服从的关键。
  (二)作风变革是外化行为,需要体制变革提供支撑平台
  政府作风变革,是在明确的目的指引、切实的政策规划及既定意向实践过程中,政府为实现权力功能提出有意识指引的政策,而社会成员则以积极的态度与行为完成上级意旨。作风变革,是思想意识、观念理念、情感态度与行为的变化。其中,确定的信念、刚性的监督、积极的激励等对作风变革有着重要的支持作用,但这种变化必须是系统成员发自内心的自觉自愿的行为,而非外在的强制与利益的诱惑。换言之,社会成员只有在自我肯定后才可能实现自觉意愿的行为变化,只有累积善意才能达成自愿性的、自觉的行为,才有外在态度、行为的变化,才会产生新的工作作风。
  三、以改革促变革的路径选择
  任何改革的内驱力都是外部环境压力的结果,如何及时、有效地化外部压力为政府行为的动力是检验改革成效的主要标准。由前述我国政府改革的压力可知,民众权利诉求不仅要求政府服务方式的优化,更需要体制改革的保障。
  体制改革是一个牵涉多方面的系统工程,其路径选择相当繁复,以下三个措施的落实实施是当务之急。
  (一)以体制内资源分配为切入点,建立系统成员的信任基点
  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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