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有效治庸的逻辑起点——庸的含义与成因之梳理及澄清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杨守涛
日期:2011-09-22 16:59:07
随着2003年问责制的推行,治庸也于2004年风生水起,此后某些地方不时刮起治庸风暴,但诸般治庸之为多在激情过后渐趋平淡,以致治庸周而复始,沦为运动化管理的典型。今年4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山东省乳山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等地相继掀起一场针对机关工作人员庸懒散现象的治庸风暴,庸及其治理再次成为学术界与实务界讨论的热点之一。然而,对于“何为庸”以及“为何庸”这样的基本问题,目前尚无较为清晰的认识。本文根据既有各种资料,对“何为庸”以及“为何庸”进行较为系统的梳理与更加深入的阐释,以使关于治庸的讨论更加名正言顺,使治庸之为更能有的放矢、更能持续而有效。
一、何为庸:庸的核心含义与六种行为类型
要讨论治庸问题,要建立和健全有效的治庸管理制度,肯定绕不开对“何为庸”这个问题的合理回答,而理清“庸是什么、庸的行为类型有哪些”则是回答上述问题的重要一步。本文认为,庸的核心含义就是平淡、庸常甚至庸俗,其行为类型大致有以下六种。
一是才疏学浅办不了事。这里的才疏学浅主要是指工作人员缺乏处理公事的能力,这一类庸者或许踏实勤勉,工作兢兢业业,为政品德也没有什么问题,遗憾的是他们缺乏应有的办事能力。正如2006年时任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的陈宝生接受记者采访时所指出的,这一类庸者“人很好,人品也不错,很老实,可是不会干事,什么事情交给他都办不了”。
二是碌碌无为不办事。碌碌无为不办事的庸者,不是不具备处理公事以及为公众服务的能力,而是在工作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混日子”倾向。像2011年4月湖北省武汉市掀起治庸风暴时所针对的上网玩游戏、炒股、聊天等,就属于这一类。
三是拖拖沓沓慢办事。与碌碌无为不办事者一样,拖拖沓沓慢办事的庸者,他们也不是不具备处理公事以及为公众服务的能力,而是在工作中拖拖沓沓。这一类庸者的行为特征主要是在工作中缺乏激情、没有斗志、纪律松散、精神懈怠、迟到早退、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
四是混淆政令乱办事。所谓混淆政令,说直白点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比如对既定政策选择性地执行、执行既定政策时附加一些新的条件、歪曲或误导性地解读后再实施。正如时任甘肃省兰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的刘为民所指出的那样“以交情代替政令、以好处支配政令、以喜好改变政令”,相应地,就会出现某种形式的执法不规范、乱纪败纲行为。
五是假公济私办私事。根据通常的理解,假公济私办私事的行为被归为贪污腐败一类,但理论上对庸的解释是一种广义的解释,这种广义的解释包含了若干程度轻微的贪污腐败行为,比如,一些宴请朋友用公款、接送家人用公车、购置私人用品以公家名义开发票报销的行为。在现实的治庸实践中,也有涉及假公济私办私事问题的做法。另外,工作时间办私事也属于这一类。
六是伤风败俗惹祸事。这一类庸者,首先,是指那些不屑于干实事、干正事,自恃有“背景”、“靠山”,一味搬弄是非,自己不干事,反而干扰别人干事的人。其次,生活作风庸俗者也属于这一类。这一类庸者的存在,多数时候还会传染一大片,很多同事或许出于随波逐流之心,或许出于害怕被孤立之虑,慢慢地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