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社会管理工作的经验及启示
现代社会管理主要运用政府社会管理和社会自我管理两种方式,已形成一种政府协调与支持、非营利组织为中介、基层自治为基础、公众广泛参与的机制。社会管理作为新形势下我国社会建设的重中之重,已上升到了国家战略层次。如何吸取国内外社会管理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完善现行社会管理方式,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是现阶段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应高度重视的问题。 发达国家社会管理呈现出“多中心化”趋势,政府主要对独立于政治、经济领域之外的公共事务进行管理,主要目的是为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创造稳定的基本秩序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国外发达国家进行社会管理的主要做法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扮演管理者和服务者的角色。现代社会管理倡导政府扮演管理者和服务者的角色,提倡政府权力的下放,变层级式的集权管理体制为平行网络状的互动管理形态,形成一种政府、公众和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韩国“新村运动”的成功,充分体现了政府扮演管理者和服务者角色的重要性。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初的韩国“新村运动”,在初始阶段,由政府向全国所有3.3万个行政里和居民区无偿提供水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并筛选出1.6万个村庄作为“新村运动”样板;20世纪70年代末,政府逐渐退出“新村运动”,全国各地组成以村为单位、以全体农民为会员的开发委员会主导“新村运动”;20世纪80年代,“新村运动”逐渐完成了由民间主导加政府支持到完全由民间主导的过渡。“新村运动”成为政府、社会和公民之间广泛的社会互助发展运动,有力推动了韩国城乡经济的均衡发展。 (二)依法进行社会管理。国外发达国家一般具有完备的法律体系,用以规范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的行为举止,并配以有效的法律监督机制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健全的法制环境维持了稳定的社会秩序,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建立了政府社会管理的“有形之网”。为创建一个秩序井然、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新加坡制定了一整套从政治体制、经济管理、公民权利与义务,到酒店管理、停车规则、公共卫生等内容详尽、具体的法律、法规和禁令,在是与非、罪与非罪问题上都界限分明,使政府行为、公民举止均有法可依。对违法犯罪者严格依法处罚且相当严厉,特别是公务人员,一旦犯罪不仅会受到刑事处罚,其公积金也将被全部没收。 (三)发挥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优势。国外发达国家非营利组织广泛参与社会管理,且其地位日益得到加强。发达国家充分利用非营利组织的优势,提高社会管理的效率。首先,建立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合作伙伴关系。例如,1998年,英国首相布莱尔签署了《政府与志愿及社区组织合作框架协议》,在黑人与少数民族志愿组织、咨询和政策评估、政府采购、志愿活动、社区等五个方面确立了合作原则,适度放宽一些政府补助的政策限制。其次,政府通过直接拨款、税收优惠等措施向非营利组织提供资金支持,通过共同合作提供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效率。再次,政府通过采办、公民通过票券的形式购买非营利组织提供的公共物品和服务。采办形式、向公民发放票券改变了政府作为公共物品和服务的生产者和提供者的双重角色,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