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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我国推行组阁制的障碍和对策分析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江永众 苗 淼 日期:2011-06-08 16:14:48
、加快认知重新组合。组织必须拟定详细、具体的组阁制改革方案,特别是要完善一把手提名制度。提名是组阁制的基础和关键环节。提名必须坚持群众公认原则,坚持把提名权交给群众。提名主体可以多元化,可以单独或综合采取会议推荐提名、上级党委提名、本单位党委(党组)提名、群众提名等。无论以哪种方式进行提名,都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或测评程序,且得到多数群众和组织成员认可。

  3.重新冻结阶段需要采用强化措施促使组阁制稳定和持久化

  政府或组织必须采取相关的强化配套措施,对公选的一把手及班子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保证新的行为方式和组织形态能够不断得到强化和巩固。在一把手及班子的考核方面,可以建立个人和团队考核指标,进行包括群众、上级、下级、同级和目标考核等多维度的绩效评价;在激励方面,可以建立短期和长期激励、物质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的综合激励模式。如果缺乏冻结或重新冻结阶段,组阁制改革的成果有可能退化或消失。健全相关法律和政策是组阁制持续化的重要保障。例如,由于我国法律规定乡镇长必须由人大代表提名,并由选举产生,因此我国应该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使得乡镇组阁制在我国有法可依。完善基层民主直接选举制度,切实推进我国基层治理的民主与法制化进程,可以为组阁制提供制度保障。通过健全官员任期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新型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党委、法律和新闻舆论的监督,防止一把手专权、任人唯亲、集体腐败现象的发生。

  [注: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不同体制下企业劳资关系比较研究”(10XSH0010)、成都理工大学研究基金项目(2009YR10)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成都理工大学)

责任编辑 王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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