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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打造“金鱼缸”权力运作模式——对湖南衡东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的调查与思考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洪晓静 蒋 旻 日期:2011-06-07 16:26:56
对加强集体领导、健全党内监督的要求,至今已经有十五个年头了。但“三重一大”实行起来,由于缺乏量的界定,具体到某一个地方,涉及某一具体事务,情况千差万别,很难定性,随意性大。根据这一情况,衡东县委在缺乏蓝本的情况下,广泛征集干部群众意见,制定了《中共衡东县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三重一大”实施细则的出台,标志着衡东县委决策走上了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它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明确了“三重一大”的内容。如重大事项决策包括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财政预算制定及重大调整等八项内容。重要人事任免包括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后备干部的推荐及管理,机构、编制的变动,人才的引进、使用政策的确定等五项内容。重大项目安排包括一、二、三产业中列入国家、省、市年度计划的重点建设项目,农、林、水、能源、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及重要原材料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项目,城建、环保和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等七项内容。《实施细则》规定,凡属上述内容的决策为重大决策,须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

  第二,明确了决策的参与人。决策参与人的确定,要依据决策内容的不同进行取舍。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问题的决策,参与人包括全体县委常委、列席人员、县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财政预算及预算调整问题的决策,参与人包括全体县委常委、列席人员、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重大项目安排的决策,参与人员包括全体县委常委、列席人员、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在《实施细则》中,我们注意到,除重要人事任免和干部处理处分属党内机密,其他上百项决策,参与人员中均有列席人员一项,这对县委常委个人的水平能力、决策的取向都是一个考验。

  第三,明确了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依据《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由下而上形成议案,在经专家反复论证以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策,这样就避免了决策的长官意志和盲目性,使决策有的放矢,更加科学化。

  第四,明确了决策的公开。《实施细则》中的决策公开,不是在做表面文章,而是在下扎扎实实的工夫。首先,从《实施细则》规定的内容看,所有事项都规定了决策的公开。其次,从公开的范围看,除重要人事任免在一定范围公开外,其他均向社会公开。再次,从公开的方式看,有县委党务公开网、政府公众信息网、广播、电视、报纸、新闻发布会、案件通报会、公示栏等方式。《实施细则》的颁布实行,使县委决策再无隐私可言,县委主要领导者很难对决策掺杂个人因素,省纪委书记在对衡东深入调研后,作出“阳光衡东”的赞许。

  (四)出台“三三”工作制度

  “三三”工作制度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会前三审查。会前三审查包括论证审查,即审查议题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是否进行全面考察和调研;层级审查,即审查议题提交常委会决策前,在提议人所在部门是否逐级进行会议研究;权限审查,即审查议题是否属于县委决策范围。

  第二,议事三原则。议事三原则包括民主集中原则,即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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