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3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领导前沿

防治隐性腐败的难点及对策思考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魏 芳 王 磊 日期:2011-01-14 10:18:53
准隐性腐败的“软肋”和“死穴”,采取分门别类、因人而异、标本兼治、惩教结合等有效方略,真正做到选准“突破口”、占领“制高点”、打好“歼灭战”。二要抓住要害,重点突破,实行击点破面防治。要重点对易发生隐性腐败的部门、领域、人员、时机进行严防严控,重拳出击。特别是要对人事管理、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等部门,对基本建设、垄断行业、行政执法等领域,对关键岗位、敏感职位上的党员干部等人员,对干部使用、大宗采购、工程开工、婚丧嫁娶、逢年过节等时机严加监管和制约,铲除隐性腐败滋生的土壤,切断隐性腐败的通路,以重点打击的效果力促全面防治的质量效益。三要构筑高密度监控网络,加大防治技术含量。防治隐性腐败要多管齐下、专兼结合、上下联动、多位一体、形成合力。要把电子化、数字化、网络化等科技手段运用到防治工作的各个环节,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控。要联合纪检、公安、银行、税务、海关等部门,建立领导干部从政、财产、消费等信息预警、报告系统,提高隐性腐败防治工作的技术性和准确性。四要形成围追堵截打压态势,坚持全时空动态防治。要扩大防治隐性腐败的范围,从“八小时以内”到“八小时以外”,从公共场合到私人空间,从工作到生活,从境内到境外,时时有监管,处处有督查,使隐性腐败无处藏身。要实施全程伴随、全员跟踪,平时预防与集中整治相结合,阶段打击与长期防范相结合,在职监管与离职督查相结合,有效增强防治隐性腐败的综合效能。

  三、隐性腐败易于被人漠视,难以群策群力,必须深明其害,激发群众参与公共防范的热情

  群众是防治隐性腐败的有生力量。然而,隐性腐败成因复杂、手段隐秘、表现惯常、危害渐显,难以引起广大群众高度警觉、主动斗争,无形中助长了隐性腐败的蔓延之势。广大群众对隐性腐败熟视无睹、漠然置之的心态,主要表现为: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与显性腐败相比,隐性腐败更为普遍,而且有些现象长期存在,似乎天经地义,没有什么不正常。诸如熟人好办事、逢事托关系、“前门”不通走“后门”、请客送礼、官官相护等,百姓身边常有,耳闻目睹也多,所以就见怪不怪了。涉面广泛,积重难返。隐性腐败存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渗透在现实生活的角角落落,可谓遍及“大江南北”,而且大多形成了各自的“门道”、“潜规则”,让人民群众觉得“道行”很深,“法不责众”,再加上隐性腐败自古就有,从未得到根治,因而觉得无可救药。无关痛痒,消极默认。隐性腐败的运作不是明目张胆,而且影响程度逐渐彰显,危害不是骤然暴发,直截了当地触及群众个人的切身利益,这使得有的人认为无关自己痛痒,所以就抱着“由他去吧”的态度,消极认可,听之任之。冷眼相待,纵管两可。一些群众对待隐性腐败看在眼里,恨在心上,却缺乏与之斗争的勇气,只好袖手旁观,报以冷眼;还有的认为管与不管无所谓,纵与管都不会给自己带来多大影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甚至担心惹火烧身,没必要找麻烦。这实际上等于助长了隐性腐败的嚣张气焰。

  防治隐性腐败,必须相信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努力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公共防范的政治热情,增强其自觉性和积极性,群策群力,打好防治隐性腐败的人民战争。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