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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警惕农村基层党组织虚化现象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王军洋 杨书房 日期:2010-12-01 14:02:47
也由于成为村民主要的利益诉求和表达渠道而获得了更多的政治认同,自然也成为农村中与村民联系最为密切的公共组织。在作为熟人社会的农村中,联系可以衍生出权力资源,村委会与村民的较多联系也就可以演化为村委会自身的权威存在。在农村,权威作为一种稀缺资源是非常有限的,既然村委会拿去了更多,那么自然“农村权力核心正在逐渐由村党支部向村委会转移”,而权力核心转移了之后,农村基层党组织被边缘化就成为必然。

  (二)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地方化

  所谓基层党组织的地方化,主要是指随着地方(主要是农村)利益的日益实体化,基层党组织逐渐受其影响进而被同化成为地方利益代言人与上级党组织相互博弈以争取地方利益的现象。我国农村是一个纯粹的熟人社会,在这个熟人社会中存在与运作的基层党组织成员的来源也具有完全的本地属性,也就是说党员是带着各种直接的农村社会联系入党的,在熟人社会中这种社会联系往往又与各种本地利益交织在一起甚至密不可分,而这种本地利益倾向又是很难通过简单的入党培训和一些先进性教育运动消弭掉的。党的方针政策经过带着浓重本地利益取向的农村基层党员的执行之后,其效果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很大影响,虽然说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当这种根本利益表现为具体的形式时,各种类型的差别甚至是冲突还是难免的。当基层党组织及其党员面对这种差别甚至是冲突时,对上级党组织“选择性政策执行”以维护本地利益将很可能成为更多人的现实选择。由于同在本村的地缘优势,基层党员的本地利益与其他村民的利益将会有更多的共通性,也就意味着他们的“选择性政策执行”会赢得更多村民的支持,这就使得党员本地利益倾向经过其他村民认同之后扩大化为一种农村“公共利益”,一旦这种狭隘“公共利益”形成,整个基层党组织的取向将不得不受其影响,因为相当一部分甚至多数党员利益与该“公共利益”是交叉甚至是重叠的。如此一来,整个基层党组织而不仅仅是党员个人将作为地方(农村)公共利益的代表者与上级党组织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相互博弈以争取更多地方利益。

  如果说上述这种基层党员本地利益倾向经过其他村民共同性认同得以扩大为村“公共利益”,继而反向同化基层党组织并最终引起基层党组织地方化的现象属于一种偶然的话,那么一种新的党内基层制度就将这种偶然强化为了一种趋势,它就是农村村支书的民主推选制度。村支书民主产生的一个重要影响就是将该职位的合法化源泉由上级党组织下移到了基层党组织普通党员,而作为经济人的普通党员在选举村支书时,首先考虑的必然是自身及本地利益的最大化,那么任何一个欲当选或连任村支书的党员就必须把自己塑造为党员以及其他村民及本地利益的代言人,更大范围的党组织意见将不得不成为次要考虑。所以,村支书的民主推选制度客观上实现了前段述及的“党员本地利益—农村公共利益”过程的合法化,实质上,这种合法化也就是对基层党组织地方化过程的实现与强化。

  (三)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家族化

  所谓基层党组织的家族化,是指随着农村家族观念与家族势力的复兴,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农村中的权力核心逐渐为家族所渗透甚至是控制,一些基层党组织也因此不同程度地违背自身宗旨沦为农村家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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