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干部“直升”的冲击与反思
只要安心工作、勤政廉洁,就有奔头、有前途。因此,“直升”受到了广泛的欢迎。但是,调研过程中,基层干部也表示了深切的担忧——“直升”到底能走多远?从2006年到现在,湖南省已从基层选拔了一些优秀干部到省直机关任职,但是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形成一种制度,它会不会昙花一现?“直升”是一个好政策,但要使“直升”规范化、常态化,还必须使它成为一项可供操作的制度。“直升”制度应明确规定“直升”选拔的对象、间隔时间、选拔数量、选拔方式等内容。只有当“直升”成为一项经常性的制度,才不至于因领导者的改变而改变,因领导者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二)应制定严密的招考制度。在“直升”选拔中,笔试、面试环节公平公正,几乎到了无懈可击的地步,但也有群众反映在考察、录用环节有人为操作等不正之风存在。这是因为,这两个环节本身难以规范,容易掺杂个人主观意志,并且这两个环节弹性大,选谁与不选谁,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在考察阶段就出现了一些考察者在着墨上有失公允的现象,录用阶段更是成了找关系、走门路的大比拼。这里有同学、同事、同乡的关系,还有地区、帮派的关系。某市或某县在省里关系多、来头大,成功率就高,否则,成功率就低。这就出现了一些考试成绩名列前茅、口碑好、政绩突出的考生落选的现象,为这次公选抹了黑,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完善“直升”的招考制度,就必须在这两个环节严防死守,制定严密的制度。一是制定考察者个人品质认证制度。规定对考察者个人品质的具体要求,凡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参与考察事宜。二是制定选拔录用制度。鉴于当前人情风比较浓的情况,“直升”的录用可借鉴高考招生电脑抛档的方式,录取由高分到低分,如出现弃高录低的现象,必须给出令人信服的理由,并由组织部和纪委全程跟踪,发现与其理由不符的问题,即取消人选的录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三是引入群众监督制度。招考的整个过程实行全方位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的,及时查处、纠正,并消除不利影响。 (三)应建立落选人员心理安抚机制。基层干部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复习备考,对公选有着很高的期望和期待,一旦落选,很容易出现情绪低落、心理失衡、怨天尤人等问题。因此,应建立健全心理安抚机制,及时帮助他们消除失落感,使他们尽快从落选的阴影中走出来。第一,实现招考选拔制度化。招考选拔制度化,本身就是对落选干部的一种安抚。要鼓励他们努力工作,创造条件参加下次招考。第二,强化心理疏导,消除思想顾虑。相关部门应及时召开落选人员座谈会或与落选人员个别交流,对其进行思想安抚、心理疏导,鼓励落选人员放下思想包袱。第三,拓宽用人渠道。结合落选干部的经验、优势和特长,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积极拓宽选拔任用渠道,选拔优秀的落选干部到本市、本县其他部门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直升”政策给广大干部带来的不仅仅是惊喜和希望,还有一系列值得我们反思的问题,唯有面对、反思、完善,才能让它扎根土壤,结出硕果。 (作者单位:中共湖南衡阳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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