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内民主发展方式的探讨
理念,在民主选举时,只要程序合法,候选人中无论谁当选,都是党的意志的体现,因为选举的程序法规是全党通行的法规。但是,民主程序的设计也应当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结合实际、讲求实效。一些人片面地认为民主的范围越大越好,程序越多就越民主,搞繁密化,所付出的组织成本、时间成本、人力成本乃至经济成本都大大增加,使基层不堪重负、心生厌倦,大大降低了民主实践的实际效用与推广价值。还有的把民主实践当做政绩工程来抓,热衷于赶时髦、博彩头,搞形式主义,制造所谓的轰动效应,这与真正的民主精神相去甚远,不但于民主无益,反而可能误导社会大众,使民主成为作秀、摆设。这是应当予以克服和防止的。
四、要把民主要求的真正实现,体现在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参与和监督上。在我国,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本身就为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提供了创新发展的广阔空间。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要积极探索多种民主实现形式,不能局限于单一的竞争性选举模式。我们应该走出“民主就是投票”的误区,努力探索更多的民主形式和途径,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使党员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诉求得到充分表达、意愿得到充分体现。其中,知情权是第一位的,信息获取不对称、不及时,就无法保障其他民主权利的正常行使。应当积极探索多种保障形式,比如:推进党内事务公开,实行重要事项征求意见、重大决策咨询论证、重要会议列席旁听等制度;推行领导干部工作绩效社会评价制度,并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价值取向,将评价成果转化为对领导干部的推荐提名与选拔使用。 五、要把民主效益的努力获取,体现在推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加人民群众福祉上。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有什么样的经济发展水平,就应当有什么样的民主建设模式与之相适应、相匹配、相协调。以人为本、民生至上,既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执政理念,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现。老百姓最关注的是与自己密切相关的生产发展、社会稳定、生活幸福等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解决状况,不首先解决人民群众的生存发展问题,民主推进的水平就不会得到有效提升。只有经济发展了,社会安定了,人民感到幸福了,才能真正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实现真正的民主和谐。因此,民主的实现不能搞成“精神牙祭”、“文化游戏”,对民主精神的理解感受,对民主成果的体验享受,最终应当落脚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健康幸福生活水平上来,从而不断提高群众对扩大党内民主的支持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六、要把民主发展的最终效果,体现在对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提高上。维护党的执政地位,最重要的是应当始终保持党的团结统一,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中国共产党作为唯一的执政党,“四个服从”就是我们维护组织严密性和战斗力的铁的纪律要求,是我们党优越于其他政党的根本所在,保证了我们党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不断战胜困难、赢得胜利。在中国目前开展的一切民主试验,都必须置身于我国基本的政治环境,遵循我国基本的政治运行模式,有利于加强和完善我国的这种政治体制,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地位。要坚持把民主集中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