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权力制约协调机制之策
查制度和行政执法告知制度、回避制度、回应反馈制度和第三方评价制度以及办事公开制度、政策普惠制度、优惠公平制度等,让公权力执行全过程都有一套合理、合法、可操作的规范化程序。在监督权的行使程序上,要按照预防为主、制度健全、权责相称、公开透明、保障有力的原则进行规范设计,关键是要形成有效的申诉申告、办案独立、权力行使者举证、非恶意免责、腐败“零容忍”、惩治到位等一系列制度,让监督者能监督、敢监督、可以监督到位。同时,把权力当责任,在分解权力边界的同时,明确权力行使者的政治、经济、法律和道德责任,严格实施相关责任追究制,对滥用权力者必须给予及时有效的惩罚。特别要引入主动辞职、经济赔偿等凸显政治人物主动担当的新制度,让权力行使者慎权、慎行。
第三,要民主、民决。民主政治是对权力的最好监督,离开了民主就谈不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通过民主机制解决官员产生的途径问题,解决法律政策的来源问题,解决公共权力的服务方向问题,解决行政绩效的评价问题,解决权力退出机制问题。当前,要积极总结基层正在探索的“公推直选”、“党代会常任制”、“党代表任期制”等一系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的新制度,把握好民主选举和民主决策这两个关键环节,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基层民主促进社会民主。从民主选举方面看,任何权力都需要人来实施,选什么人用什么人就成为一个要害环节,当前权力运行中的绝大部分问题都与此相关,这样,用什么方式选择素质高、品德好的官员就显得十分重要。素质高的官员在制度不完善时还可以自我约束,而贪婪成性的官员制度再好也会被其挖出漏洞。民主选举制度可以较好解决官员选优的问题,更可以解决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问题。必须加强初始提名、候选人信息公开、施政观点辩论、选举人权利保障、竞选规则、任期约束、质询罢免等一系列制度体系的建设,确保选举不被人为操纵。从民主决策方面看,现在许多政策决策之所以执行难、落实不到位,关键是缺乏民意基础,更多还是为了主要领导的政绩和形象需要,而一旦这项工作出了问题又找不到担责对象,集体负责变成了谁都不负责。解决这些问题除了在制度上保证广大群众特别是利益相关者的广泛参与以外,根本的还在于恢复民主决策的实质,用表决实名制、责任追究制来约束随大流、不负责的官员,促使他们平常多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决策时主动反映民意,真正让人民群众的意愿意志决定公共权力行使的方向。 第四,要公开、透明。政务公开、行政透明,是对权力最直接、最有效的制约与监督。大量事实表明,越是公开的事情、工作,争议就越少,支持就越多;越是不敢公开的事情、工作,即使符合法律、政策、程序,原本可能很公正,怀疑的人也会很多。权力只有在阳光下运行才会体现出它的公信力。为此,要进一步树立“公开行政、透明用权”的理念,始终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开展阳光行政,从决策、执行到监督实行全过程动态公开。要突出重点,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