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长如何有效消除“身边人”的腐败空间
浪尖的组工干部一不小心掉进腐败的旋涡之中。
1.严抓作风建设,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为下属打好腐败“预防针”。组织部长所带领的队伍是组工干部,组工干部是管干部、管党员的干部,要消除组工干部队伍成员的腐败空间,抓好作风建设和加强内部监督约束显得尤为重要。一要让组工干部做到“慎微”。让他们明白组织工作的特殊性质,决定他们只能够默默无闻地为他人作嫁衣,做别人的铺路石,做幕后英雄和无名英雄,必须具备政治坚定、品格高尚、心胸开阔、无私奉献的特殊素质。二要让组工干部做到“慎行”。要求他们严守党的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切实做到保守秘密、守口如瓶,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思想上的坦荡和磊落,时刻保持一种奋发有为的状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忠诚于党的事业、忠诚于人民。三要让组工干部做到“慎独”。坚持党性原则,塑造良好的品格形象,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一个样,有监督没监督一个样。如果组工干部出现不良倾向,组织部长要及时提醒并帮助其改正。 2.坚持秉公用权,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在身边工作人员中形成“监督包围圈”。组织部长要坚持秉公用权,积极完善各种监督制约机制,要从制度上防止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之上现象的出现,防止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受外界环境影响,特别要防止个别干部受别有用心的“上级”下达的指令或同事之间的“人情”干扰。建立健全组织工作监督制度、部务公开制度、举报制度等组织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要从制度机制着手,逐步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自上而下监督与自下而上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全方位、多渠道、高效能的权力监督体制。把预防腐败关口前移,注重事前防范性监督、事中控制性监督、事后惩戒性监督,真正做到干部监督不留盲区,保证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发挥部门合力,狠抓惩处落实,以腐败付出的高代价震慑身边的工作人员。只监督,不处理,就会使监督流于形式。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绝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姑息迁就,组织部长要充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发挥部门合力,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必须从严从快追究责任。对在监督中发现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组织部长要通过函询、谈话等形式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予以查处。要通过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给谋取非法利益的身边工作人员以沉重的打击,增加其谋取非法利益的政治和经济成本。要克服执法中的“软骨病”,杜绝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罚代刑、以“纪”代刑的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形成防范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的高压态势。 (作者系中共广东韶关市武江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责任编辑 王 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