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宽严相济的干部关怀机制
点和问题,要敢于指出和批评,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其次,要坚持经常性地联系接触干部。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地深入到干部队伍中去,开展谈心、交心等活动,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和思想状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呼声,帮助他们解决具体困难,随时对他们在生活和工作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提醒,引导他们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在政治上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再次,要注重在实际工作中考察了解干部。注重选派干部承担急、难、险、重等工作任务,密切关注干部在选派期间的表现情况,关注重点是其在重大工程建设和处置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中的思想工作态度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是以防控为主,构建预防监督机制。要防止干部犯错误,就要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首先,要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强与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和干部监督员的经常性联系,了解人民群众对干部的真实反映。其次,要坚持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领导干部要主动按时报告购房、购车、婚姻变化、因私出国(境),子女就学、就业,配偶或子女办企业经商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并将个人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自查、述职述廉的必讲内容。再次,要建立健全职能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深化完善干部监督工作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整合干部监督资源,创新干部监督手段,进一步密切与纪检、监察、信访、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定期收集涉及领导干部的举报受理、问题查核等情况,及时掌握各执纪执法部门对查处干部违纪违法方面的信息。 四是以罚为戒,构建问责惩处机制。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那些违反党纪国法的干部,不管是什么人,一经发现,严惩不贷,以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其一,要查核“问题干部”。对发现的干部问题的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要采取有力措施,让那些作风漂浮、纪律松懈、为人虚假、投机钻营、群众反感的干部没市场、没位置;让那些违反党的纪律,以权谋私、为政不廉、贪污腐化的干部受查处、受追究。其二,要加强廉政检查。通过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专项督查和自我检查相结合等方式,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各项规定是否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批评指正。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决策失误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其三,要强化诫勉函询。对在干部考察考核中民主测评称职率未达规定要求的,要予以诫勉或组织调整;对群众反映的干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勤政廉政、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函询。其四,要加强问责追究。要按照“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干部问责机制。问责不仅要体现在重大事件上,也要运用在干部日常工作中,既要追究干部在“非常态事件”中的责任,也要追究干部在平时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责任,同时还要严肃整治干部队伍中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软弱涣散现象。 (作者系中共四川巴中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责任编辑 王 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