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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完善县委全委会工作运行机制的新探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杨 彦
日期:2010-04-08 11:06:47
代替县党代会,又要赋予全委会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决策权,防止以县委常委会代替县委全委会,做到职责分工不空挡、不交叉、不重叠,有层级、有区别、有侧重,使县党代会、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三位一体”的集体领导机构在党的领导体系中职责更加清晰、位置更加明确,从而提高整体运行效率,改进和完善领导机制,不断增强和促进党内团结、党内和谐。
扩大民主、优化决策是完善县委全委会工作运行机制的关键。建立完善县委全委会议事决策机制,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县委执政能力的重要保证。要进一步拓宽决策范围、规范决策形式,全面推行县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要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在讨论决定前,把经过咨询论证的2—3套预选方案的详细材料提前送交与会人员,确保与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了解情况、深入思考和充分讨论。要扩大党员群众参与县委决策的途径和方式,探索建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县委全委会制度,积极推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和决策论证办法,不断提高县委全委会决策的民主化水平。 强化监督、推进落实是完善县委全委会工作运行机制的保证。县委的决策能否贯彻落实、监督是否到位至关重要。只有疏通民主监督渠道、加大监督评议力度,才能使县委的各项决策有效地得到贯彻落实。要积极构建党代会“三联三评”双向互动机制,由县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县委委员评议县委常委、党代表评议县委委员、党员群众评议党代表,努力发挥党代会闭会期间县委委员、党代表和党员的联动作用,促使各级责任主体按照分工履行职责,推动各项决策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县委决策事项进行责任分解,强化监督考核,推行一线工作法、成果倒逼法、进度控制法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确保决策事项能够落到实处。 (作者单位:中共江苏泗阳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 凉 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