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完善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探析
是从,不敢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对党内民主建设漠不关心。
增强党代表的民主意识,首先要对党代表进行教育和培训,使其通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法制水平;通过加强对参与党代会、参加党内事务管理专门知识的培训,进一步熟悉和了解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了解代表、委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方式,明白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提高党代表的民主行为能力是健全完善党代表任期制的关键 党代表是党的代表大会的行为主体,党代表民主行为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党代表任期制的落实。 民主行为能力是指党员依党章享有并行使党内民主权利的能力。受民主意识以及认识水平、实践水平的影响,党代表的民主行为能力差别较大。党代表民主行为能力的多层次性,必然导致党代表实际行使的民主权利呈现出不平衡性、多层次性。 党代表民主行为能力不强,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调查研究的能力不强,不能敏锐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不能很好地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不强,不能准确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不能积极地、高质量地为党委建言献策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和制约着代表议事的质量和代表作用的发挥。二是部分党代表缺乏全局观念,只关心本地区、本行业的相关问题,不能对全局工作提出自己的思路和见解。三是部分党代表对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新要求以及党内民主理论及其发展进程缺乏应有的了解,对自身的职责和代表大会的议事程序不够熟悉。 党代表民主行为能力主要包括联系群众的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合作共事的能力等。加强学习是提高党代表民主行为能力的基础。党代表要想很好地履行代表职责,不仅要讲究艺术性,还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不仅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还要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党代表只有加强学习,才能切实履行好代表的职责。党代表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不仅要对经济社会所发生的事情有深刻全面的了解,更重要的是要有深厚的专业素养、过硬的文字功底,从专家的视角、以专家的水平准确地表达事情的来龙去脉和社会影响,并提出科学合理且有建设性的建议和对策。 三、明确党代表的职责是健全完善党代表任期制的基础 党代表是党的代表大会的实践主体,明确党代表的职责是落实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基础性环节。党代表以代表的身份从事的行为是一种职务行为,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是特定职务所具有的权力和责任,不同于党代表以自然人或普通党员身份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党代表的职能主要表现在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四个方面。一是参与选举。主要是在党的代表大会上以投票的方式选举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及其候补委员。二是参与决策。党代表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议案、审议议案、参与党内重大问题以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事务的研究和讨论,并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三是参与管理。主要是按照党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本地区党内的各项重大事务。四是参与监督。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旁听全委会或常委会以及参加党委所组织的重大决策的听证等,监督本地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代表大会决议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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