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思考
建议,可以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基层单位党员群众和负责人座谈会以及下发代表提案表等形式,广泛听取基层的评价和呼声。
五是推行党代表建议办理制。建立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经党代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通过的党代表建议书,由办公室及时批转相关部门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答复函形式送达党代表本人;对党代表反映的属于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由办公室及时收集整理交由党代表活动领导小组审议,以书面形式提交常委会讨论研究后落实到具体的有关职能部门,由办公室批转并督促落实。对于正确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有条件能够办到的,要切实办好,限期给代表团(小组)和党代表一个明确的答复;对于群众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需要几个部门联合办理的难点问题,党组织主要领导要加强督办落实;对条件不成熟、一时难以解决或不符合现行政策法律规定的,要耐心向代表团(小组)和党代表解释说明。 六是推行党代表评议质询制。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可利用党代会例会,组织代表对下一级地方党委和纪委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年度工作进行测评,以此作为考察班子和干部的重要依据;地方党委可组织代表对重要部门和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进行评议。党代表可以以书面形式,就党员群众关注的问题向当地党委和辖区内的各级党组织提出质询,各级党组织应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同时,党内在酝酿、讨论、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时,应适时召开党代表听证会,广泛听取党代表的意见,保证党内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邀请党代表列席常委会,提前告知常委会议题,使党代表事前有时间进行充分、必要的准备,确保会上发言的质量。 七是推行党内全员监督制。监督权责全程化:建立年度通报、征求工作意见、工作调研、报告工作等制度,使党代表对党委的监督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后全部监督,由过去的个别环节监督变为从决策到执行全过程的监督。监督对象具体化:建立评议干部制度,由单一的对党委集体的监督,扩展到对党委成员和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的监督,使监督的范围更广、对象更明确。监督主体广泛化:建立基层党员议事会制度,使党代表和基层组织、党员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真正体现党代表对广大党员的代表性,形成全体党代表和全体党员的全员监督格局。 八是推行党代表任期制。逐步扩大党代表直接选举的范围和比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由党员直接选举党代表;降低党代表中领导干部的比例,进一步增强党代表的广泛性。党代表的任期与同届党委会相同,其职责除了参与党代会召开期间各项重大活动外,还有:在党代会闭会期间,收集本选区广大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代会和党委反映;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党的建设、经济和社会发展、群众的思想状态等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然后向党委和有关党组织提出工作建议;定期向本选区党员汇报履行代表职责情况并接受评议和监督;积极参与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对党委及委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对有关决策进行调研和监督等。 (作者系重庆市丰都县国家保密局局长) 责任编辑 凉 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