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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常任制改革下党代会运行机制的构建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朴 林
日期:2010-04-08 10:51:29
为党委会,纪委既要向同级党委会负责,又要对其履行监督职责,这就必然存在着体制性障碍。所以,这“三会”之间关系无法真正理顺的根本原因是党代会的非常设性。
党代会常任制改革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契机,这“三会”的新型关系应该是:党的各级纪委向同级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负责,接受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的领导和监督;纪委与同级党委平行,纪委的重要职能就是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行使监督权。党内最高权力必须由党代会及其常设机构来掌握,其他“两会”的权力来自于它,也要受制于它。同时还要注意,党委会与纪委既然得到了党代会的授权,就有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独立工作的权力,在其工作不与党内制度和党代会决定相违背的情况下,党代会不应该对其加以不必要的干涉,更不应该代行其权力。另外,还要注意协调“三会”之间的关系。这种新型的“三会”关系,不仅仅是对列宁所提出的党内权力模式的简单回归,也不仅仅是对八大提出的常任制设计的落实,而是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因为它建立在经常性的党代会组织保障之上。 (作者系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博士) 责任编辑 凉 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