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民考官”评价机制的对策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于 意
日期:2010-01-08 10:56:54
联系。“民考官”的实施,在政府与百姓之间构建了双向、畅通的沟通渠道,使“听民声、查民意、知民情、得民心”真正落到实处,形成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良性互动、携手并进的良好局面。
二、“民考官”在实践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民考官”是一个环环相扣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和诸多因素。目前,“民考官”在实践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干部考核评价的目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和探索。
1.调查对象选择的代表性不足。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在实施“民考官”时,不对调查对象进行必要的甄别,忽视调查对象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只选择某个阶层、某种职业、某个年龄段的民众实施调查,或是错选了对调查内容不熟悉或不知情的群体实施调查,这就容易使调查结果产生误差。如有些地方政府组织开展公众网上评议政府活动,但网络民意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只能体现那些网络普及程度较高的群体的诉求,不能代表社会各领域、各阶层利益群体的民意。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将管理执法对象纳入调查范围,对行政工作进行评议,也容易使调查结果不客观。
2.调查问卷的科学性有待提高。目前问卷调查法在“民考官”中应用广泛,调查问卷的设计成为调查成败的关键环节。但部分民意调查问卷往往难以摆脱如下几个问题:一是问卷的内容缺乏代表性和典型性,偏离调查主旨,把握不准调查的关键性问题,总是浮于问题表面;二是问卷“理论味”太浓,比较抽象,使受访对象难以看懂,更不知如何作答;三是问卷的问题比较狭窄,有的钻牛角尖,或是问题太过宽泛,受访对象只能想当然地回答。
3.民意评价的结果运用不够充分。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在实施“民考官”后,或不公布结果,或公布后将群众的意见束之高阁,对评价较差的干部没有任何问责,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没有加以处理,这就失去了开展“民考官”的意义。
4.民众掌握的政务信息不够充分。政府与民众之间充分有效的信息沟通是“民考官”的基础,民众只有掌握足够的政务信息,才能据此对政府工作、领导干部作出客观评价。但由于一些政府部门的相关信息不够公开,特别是对部门敏感信息的垄断,使得民众对政府部门的情况了解较少,导致民意调查的信度和效度受到影响。同时,在现有统计体制下,很多部门绩效指标的数据和信息需要由自己出具、自己举证,缺乏权威专业第三方的认证,公众只能根据从非正式渠道获得的有限信息作出判断,这也容易导致“民考官”的效果不理想。
5.民众参与调查的意识不够强。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和人民群众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权利意识、公民意识、参政意识日益增强,整体上对民意调查的配合参与呈良性发展态势,但由于社会利益分化加剧,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不同的人群对参与民意调查持有不同态度。加之受访对象在民意调查中多是处于一种被动接受的位置,不少受访者对有关问题的回答兴趣不高,认为自己的评价无足轻重,并不能真正改变什么,因而对调查反应冷淡,个别的甚至直接拒绝接受调查。
三、推动“民考官”深入开展的对策与思考
深化“民考官”在干部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