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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构建科学的干部绩效考核机制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汪永恩 日期:2010-01-08 10:51:14
满意”和“不满意”得票率超过20%的单位,视为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机制,是新形势下干部制度改革的重大课题和长期任务。科学的干部考核机制,必须有利于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有利于落实群众公认的价值取向,有利于实现好中选优的目标追求。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我们在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干部绩效考核机制的探索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同时,在工作实践中,我们也认识到在干部绩效考核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统筹兼顾、客观公正的理念,正确把握干部政绩的“真”与“伪”、“显”与“隐”、“得”与“失”的辩证关系,做到公道评价,正派用人。

  一要正确识别政绩的“真”与“伪”。真正的政绩,是符合政策和法律要求,与群众的需要和利益相一致,没有水分和后遗症的政绩。违反政策和法律规定,以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代价,以巨额投入换取点滴产出形成的政绩,就是伪政绩。伪政绩的表现形式首先是虚,虚张声势,哗众取宠;其次是浮,浮夸吹牛,编造数据;再次是假,脱离实际,注满水分。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干部绩效考核机制,必须能够拆穿虚假,堵塞疏漏,挤干水分,用事实说话。

  二要正确对待政绩的“显”与“隐”。显政绩即当前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与之相对,隐政绩指那些需要投入巨大精力而成效无法及时显现,却可以让一地群众、一个部门或单位长远受益的政绩。许多隐性政绩表面看耗时费力,实际上却注重打基础、谋长远,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短期看政绩不明显,长远看却必不可少。克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重显绩轻隐绩倾向,必须探索显绩考核与隐绩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做到既重显绩更重隐绩,不但要看干部当前做了什么,而且要看干部给后来者留下了什么,重视发展的可持续性。

  三要正确理解政绩的“得”与“失”。有所得必有所失,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每取得一项政绩,必然要付出相应的物质、人力资源和时间、机会成本。用科学发展观衡量政绩,应当把施政成本与效益纳入领导班子与干部的考核指标,只有处理好发展的速度、质量与效益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尽可能降低行政成本,才能减少施政代价,提高施政绩效。衡量政绩的“得”与“失”,必须认真探查干部在谋划思路、寻找出路、作出决策时,是否存在违背规律、违反程序、脱离实际等现象,严查干部决策失误、行为失当、工作失职等行为,切实让成功者受到激励,让失职者被追究责任。

  (作者系中共江苏新沂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原载《领导科学》2009年12月下)
  责任编辑 王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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