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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下期

多治理主体价值和利益冲突的整合思路/崔 浩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崔 浩 日期:2020-06-12 09:39:02
  【摘  要】随着单位治理能力提升,参与治理的主体愈发丰富和多元,而不同主体间的价值诉求和根本利益是各不相同的,这就极易引发对立和冲突。单位治理主体多元化出现利益诉求表达差异化、决策参与主体多样化、决策协商周期延长化等实践特征。科学化解多治理主体间的价值冲突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价值认同是达成治理愿景的思想基础,利益一致是调动主体参与的根本动力,利益整合是推进治理实施的重要保障。针对不同治理主体间的利益冲突和价值对立,应善于运用大局视野评估各方利益诉求,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以全面监控利益冲突,多措并举科学化解利益冲突。
  【关 键 词】多治理主体;利益冲突;价值对立;整合
  【作者简介】崔浩(1979— ),男,商丘工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应用伦理学。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无直接利益冲突’不同阶段的群体心理及其疏导策略研究”(项目批准号:18BSH116)

  【中图分类号】C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0)10-0101-02

 

  一、单位治理主体多元化的实践特征

  (一)利益诉求表达差异化
  利益诉求是指社会个体基于自身价值愿景和主观立场,为维护自身利益所提出的一种或多种意见、建议、想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是促使社会个体积极参与实践活动的根本动力。在单位和组织运转中,同样如此。随着单位逐步由管理走向治理、由一元化领导走向多主体治理,单位中各个群体、各个阶层拥有了更加广泛的参与组织治理的契机。与此同时,不同群体、不同阶层所拥有的利益诉求、价值倾向、立场主张是各不相同的。在此情况下,能够参与到治理过程中的各个主体会借此机会来充分表达和提出自身的利益诉求。参与治理过程的主体数量越多,所提出的利益诉求和立场主张也就愈发多样化。此外,在多主体参与治理背景下,不仅利益诉求的数量和种类更加多元,各种利益诉求之间的差异性和区别性也进一步增大。
  (二)决策参与主体多样化
  现代治理与传统管理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特别是二者的参与主体发生了较大改变。在管理的基本语境中,参与主体仅仅是最高权力拥有者,如在社会管理中,参与主体仅仅是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具有单一性和独特性;而在治理的模式框架下,参与主体则由单一拓展为多个,如在社会治理中,参与主体不仅包括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更是包括了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甚至是个人。依照这一逻辑,单位或组织治理同样如此,权力不再是单独地集中于某个人或少数人手中,而是被合理地、适度地、分类地赋予到具有相应能力的不同群体手中,使其同样具有一定的管理权和参与权,进而实现组织运转的最优化状态。
  (三)决策协商周期延长化
  决策是单位或组织运转中的一个核心工作环节,是单位中判断工作形势、制定发展战略、商讨重大事项的主要过程。无论是在传统管理视域还是现代治理视域下,决策工作对于一个组织长久发展的重要性都不言而喻。因此,决策工作的效率、周期、效果、意义就成为影响单位治理能力提升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治理现代化的逐步推进,组织中决策的协商周期逐渐呈现延长化的态势。这主要是由于随着治理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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