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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下期

我国地方政府金融风险协同治理模式研究/高 锐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高 锐 日期:2021-11-18 09:00:05
者不匹配和信息不对称为前提假设,注重追踪风险转嫁行为,沿着风险扩散途径,全过程防范化解风险。其具体流程包括风险任务的确定、风险和不确定性的评价、风险控制、风险融资和计划管理。动态过程治理解决了治理职责部门碎片化问题,符合协同治理金融风险、进行组织和机构优化的理念。
  (三)集中发挥引导职能,加强与治理对象的协调互通
  依法科学监管、有效引导、合理调配与汲取资源是地方政府治理金融风险的核心职责。在构建金融风险协同治理模式的过程中,应强调政府引导职责的履行,有意识地引导金融行业建立行业自律体系,指导金融消费者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增强自身风险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要加强政府与治理对象的协调互通,建立参与主体遴选机制、方案制订评议机制、考核监督机制和意见反馈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建立信息技术支持平台,为风险治理提供信息服务。
  (四)强化政府与市场和社会的协同,提升风险应变和资源整合能力
  金融风险的有效治理需要引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合理利用市场机制,可以有效调动各方资源,符合金融市场奉行的风险和收益匹配的运行原则,也可以有效降低传统科层体系的治理成本,最终实现多方共赢。社会力量有助于纠正和克服传统科层体系自运转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和制度惯性,解决传统科层体系体制性迟钝问题,提高治理体系的风险应变能力。因此,一方面,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在风险信息搜集和共享上的优势,提高治理体系的风险应对能力;另一方面,合理利用市场机制,从金融市场风险和收益匹配的基本运行原则出发,通过财税、金融等间接干预手段引导金融机构减少高风险的投融资活动,转向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
  四、结语
  金融风险涉及面广、种类众多,治理难度较大、周期较长,地方政府原先的科层式风险治理手段和思维已经不适应金融风险治理的新形势,而协同治理理论所倡导的多元协同、层级整合、公私整合等理念正好适应了金融风险治理对组织和资源整合的要求。地方金融风险治理实践也表明,面对繁重的风险治理任务,只有加强科层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才能最有效地压降风险。但是,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还不足以应对错综复杂的地方金融风险,还需要引导行业自律、强化公私合作、推进协同治理制度化、运用市场化风险治理工具、引导基层跨界合作、注重金融服务等。协同治理理论回答了如何应对公共管理碎片化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治理资源分散化的对策,但协同治理理论并没有解决纵向、横向协调交叉运行的难题。另外,在我国治理科层化、社会组织发育迟缓、公民参与能力不足的大环境下,协同治理所强调的公私合作的可行性如何,也是理论和实践需要回答的问题。
  
  
   
  
  参考文献:
  [1]福山.什么是治理?[J].郑寰,译.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3(6):19-27.
  [2]张贤明,田玉麒.论协同治理的内涵、价值及发展趋向[J].湖北社会科学,2016(1):30-37.
  
  责任编辑 于小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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