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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下期
中国社会的治理实践及其优化/刘 丹 张 昱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刘 丹 张 昱
日期:2021-10-19 10:19:32
街道办就和石景山区政府商量,由田村街道办把这个地区开发出来,作为公共活动空间;同时,还把老旧的阜四小院拓展成一个居民活动的公共空间。如此,在政府强有力的推动下,实现了社区资源的重组与再造。
二是市场主导模式。自从有了新型商品房小区以后,市场在社区治理中起的作用开始变大,物业公司和居民的互动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笔者在调研过程中发现,一些社区治理依靠物业公司取得了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没有依靠政府。
三是社会自治模式。社会自治模式更多地依赖于社区精英,譬如南京市雨花台区翠竹社区的社会自治模式。社区精英有丰厚的资本积累,有服务社会的理想,积极组织社区活动,推进基层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自治。
四是专家参与模式。“清河试验”是2014年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街道在所辖社区中开展的专家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一项试验。当前,中国基层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亟须探索基层社会、基层社区治理的新模式,在此背景下,“清河试验”体现了高校专家学者与政府合作的必要性。
综合上述四种模式可以得出四个结论。一是中国的社会治理实践,政府的力量相对强大,一切都绕不开它,而本应该是社会治理主体的居民参与不够。二是市场模式如果仅由市场赢利者去做同样存在风险,特别是难以应对市场失灵的挑战。三是社会自治模式依旧难以克服中国“小社会”的窘境。四是专家参与模式对专家的过度依赖形成了此种模式的天然弱点。社会治理客观上需要激发大众的参与热情,塑造一种由政府、市场、社区精英、大众参与的多元共建社会治理模式。然而,就当前的发展趋向而言,中国的社会治理模式仍然无法跳出“大政府、小社会”的窠臼。
三、“大政府、小社会”实践模式的逻辑机理
传统中国政治文化的桎梏致使当前的公民参与短期内还不可能达到“大社会”的状态。中国的社会治理模式离不开党和政府的管控,社会组织很难发展成为国家之外的独立力量,中国社会治理“大政府、小社会”的实践模式有其内在的逻辑机理。
(一)国家主义传统的有效约制
中国的社会治理,一方面需要国家的扶持和培育,另一方面也需要国家的引导和管理。国家的扶持与管理,类似于家长对孩子的扶持与管理,学界一般归纳为“家长制”,也被称作“保育式政体”。这种充满国家主导的“家长制”色彩的现状,实际上就是国家按照自己的意志和需要对不成熟的社会进行塑造的过程,有着浓重的国家主义传统。[3]
从历史上来看,在世界历史上东西方都存在过深厚的国家主义传统,但是这往往隐含在其他术语之中而没有得到充分挖掘。中国类似国家主义的主张源远流长,从春秋时期以管仲为代表的“轻重派”就主张由国家控制盐、铁等经济命脉。在近代世界史上,国家主义在德国、法国、俄国、日本等国都产生过巨大影响,这与美国劳联—产联的独立自主地位以及英国工党—工会的松散关系[4]形成了鲜明对比。
(二)政治参与制度化稳步推进
政治发展包含“政府能力(权力)”和“人民参政情况(民主化)”两个变量,社会治理模式的完善同样需要这两个变量。在已经实现政治参与制度化的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