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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下期

政府治理创新:数据治理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效能提升研究/侯雪言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侯雪言 日期:2020-11-03 09:09:56
发展水平的差距,在公共文化财政投入、文化建设水平和文化成果享有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区域差距和非均等化特征。三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机制效率偏低。由于公共文化产品的特殊性,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政府仍然是最核心的管理和供给主体,虽然通过政企合作或者政府购买打开了参与渠道,但是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市场和社会的参与仍然十分有限。在纵向互动关系层面,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条块分割的文化资源配置,难以激发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和运行效率。
  (三)数据治理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效能提升的内在关联
  随着大数据与互联网信息技术在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广泛运用,数据作为“一种积极的治理资源”[1],通过数字挖掘、数据算法等数字技术的应用,进入政府治理流程,驱动政府治理由后新公共管理模式向“数据治理”模式变革。政府数据治理一般可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来分析。政府数据治理在宏观层面可理解为政府社会治理数据化的过程,中观层面可定义为是对社会数据资源的管理,在微观层面具化为对政府部门所掌握的具体数据的聚集和管理。大数据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和过程性,互联网是最大的数据流动空间:一种是外围向核心区域的聚集,比如借助互联网平台和大数据技术追踪和掌握研究对象的消费数据,加以分析和利用;另一种是从中心向外围的数据扩散,比如借助互联网所实现的数据共享。[2]数据贯穿信息流动的生命周期,数据治理基于数据从产生到使用转化的全流程,在信息全链条中完成数据从发送端到接收端的跟踪与管理服务。[3]因此,相较于工具意义层面的政府数据采集和管理,政府数据治理是在治理过程中实现多维度、多向度的数据嵌入,并基于数据技术、数据价值推动实现政府治理的精细化和公共服务的高效化。数据治理过程性、开放性、流动性的基本特征与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高度契合。在数据治理环境下,探索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如何利用大数据,发挥大数据技术优势,形成“用数据来决策、用数据来管理、用数据来创新”的文化数据治理生态,对破解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困境、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于数据治理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效能提升契机
  (一)数据治理促使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有效整合
  当前,由于区域间、城乡间资源禀赋不同,以及政府在资源整合意识和能力上的差异,公共文化资源还存在着碎片化、非均等化的基本特征。在数据治理环境下,大数据为文化资源的整合和转化提供了契机,国家级和区域性文化数据平台逐渐建成。2019年8月,科技部、中宣部等六部门颁发《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随后,中宣部文改办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的通知》,提出构建从数据采集、存储到数据标注、关联,再到数据解构和重构全链条服务的新型基础设施,连接文化体验园、文化体验馆以及公共文化机构等,构建文化基础数据库。国家级文化数据平台的建设,势必推动地方性文化数据平台的联动。
  (二)数据治理促使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更加精准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精准化供给的前提是对公共文化需求的精准识别,而传统的
[1][2][3][4]